证券代码:834415证券简称:恒拓开源公告编号:2024-109
恒拓开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解除限售条件达成及第一个
锁定期届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恒拓开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解除限售条件达成及第一个锁定期届满的议案》,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3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
以及《恒拓开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恒拓开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或“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将于2024年11月19日届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已履行的相关程序
(1)2023年8月29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就公司拟实施的员工持股计划征求公司职工代表意见,与会职工代表审议通过《关于<恒拓开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恒拓开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
(2)2023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恒拓开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恒拓开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独立董事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出具了《监事会关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3)2023年9月12日,北京市重光律师事务所对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出具了《北京市重光律师事务所关于恒拓开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之法律意见书》;
(4)2023年9月15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恒拓开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恒拓开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5)2023年11月17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
出具的《证券过户确认书》,“恒拓开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3506500股公司股票已于2023年11月16日以非交易过户方式过户至“恒拓开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专用证券账户,过户股份数量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2.50%,过户价格1.97元/股;
(6)2024年11月2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四次专门会议及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解除限售条件达成及第一个锁定期届满的议案》。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届满的情况
根据《恒拓开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恒拓开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获标的股票分两期解锁,解锁时点分别为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满12个月、24个月,每期解锁的标的股票比例分别为50%、50%,各年度具体解锁比例和数量根据公司业绩指标和持有人绩效考核结果计算确定。具体如下:
第一个解锁期:为自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
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的12个月后,解锁股份数量为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标的股票总数的50%;
第二个解锁期:为自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
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的24个月后,解锁股份数量为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标的股票总数的50%;
本员工持股计划所取得标的股票,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公司于2023年11月20日披露了《关于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5),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第一个锁定期将于2024年11月19日届满。锁定期内,未发生因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衍生股份的情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持股规模为3506500股。
三、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解锁条件成就情况
根据《恒拓开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恒拓开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考核年度为2023年-2024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通过对公司业绩指标和个人绩效指标进行考核,确定各持有人最终所归属的本计划份额及比例。具体如下:
1、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如下:
解锁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第一个解锁期以2022年度为基数,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30%
第二个解锁期以2022年度为基数,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60%
上述“净利润”指标以经审计的有效期内所有股权激励成本和员工持股计划成本摊销前,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作为计算依据。若公司某一考核年度业绩考核指标未达到,所有持有人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锁的标的股票均不得解锁,由管理委员会收回,择机出售后按对应缴纳的原始出资金额加上银行同期贷款利息之和与售出收益孰低值返还持有人,剩余收益(如有)归属于公司。
2、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若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达标,则本员工持股计划将根据公司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对个人进行绩效考核,依据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定持有人最终解锁的标的股票权益数量,具体如下:
考核结果合格不合格
解锁比例100%0%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恒拓开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众环审字(2024)0800076号),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0083860.42元,本年股份支付费用1188173.78元,2023年度所有股权激励成本和员工持股计划成本摊销前净利润为21272034.20元,较2022年增长154.20%,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已达成,公司层面解锁比例为100%。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个人层面考核指标,65名持有人个人考核均为合格,个人层面解锁比例均为100%。
综上,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符合解锁条件的持有人共65人,本次解锁标的股票的比例为50%,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持股规模为3506500股,第一个锁定期对应的标的股票权益数量为1753250股,其中持有人本次可解锁的标的股票数量为175325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25%。
四、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届满后的后续安排
(一)鉴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的解锁条件已达成,公司将按相关
规定办理本次可解锁股票的解除限售事宜。(二)根据《恒拓开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恒拓开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标的股票每一期锁定期届满后,由管理委员会根据持有人会议的授权择机出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持已解锁股票。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每一考核年度已解锁股票全部出售完毕后,依法扣除相关税费及应付款项后的本次持股计划的可分配收益部分(包括其他货币性可分配资产),管理委员会制定分配方案,按照届时持有人个人所持已归属的权益份额占本次持股计划当期可归属总额的比例,向全体持有人进行分配。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主体必须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信息敏感期
不得买卖股票的规定,各方均不得利用本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内幕交易、市场操纵等证券欺诈行为。
上述敏感期是指:
1、公司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及季度报告公告前10日内;因特殊
原因推迟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30日起算,直至公告日日终;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投资者投资决策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
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期间。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经认真审阅《关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解除限售条件达成及第一个锁定期届满的议案》,我们认为: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3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恒拓开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恒拓开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规定以及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第一个锁定期将届满,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及持有人个人绩效考核均达到要求,满足解锁条件,第一个锁定期解锁条件已经达成。公司本次解锁安排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递交董事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一)《恒拓开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二)《恒拓开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四次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恒拓开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