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4415证券简称:恒拓开源公告编号:2024-097
恒拓开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换届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换届基本情况
(一)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4年
11月12日审议并通过:
提名牟轶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250000股,占公司股本的0.1779%,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刘德永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1194000股,占公司股本的0.8498%,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潘小玲女士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351800股,占公司股本的0.2504%,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方皓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股,
占公司股本的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张瑞怡女士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薛强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提名关积珍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首次任命董监高人员履历方皓,男,1972年12月出生,汉族,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学历,2002年至2011年,就职于北电网络(中国)有限公司,担任新运营商事业部总经理;2011年至2016年,就职于 KAPSCH (北京)信息通信技术有限公司,担任执行董事、中国区总经理;
2016至今,就职于亿迅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担任总经理。
二、换届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一)任职资格
公司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本次换届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职工代表监事人数少于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本次换届未导致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和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未导致董事会或者其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的比例不符合相关规则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未导致独立董事中欠缺会计专业人士。
本次换届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
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父母和子女情形。
(二)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因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根据公司原实际控制人马越与西藏智航交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智航”)签订的《股份转让协议》,股份转让完成后,公司董事会
7名董事(包含3名独立董事),其中4名非独立董事中,西藏智航及其母公司控制的
北京亚邦伟业技术有限公司合计有3名非独立董事提名权,马越及其控制的北京盈辉互联科技有限公司有1名非独立董事提名权。西藏智航及其母公司控制的北京亚邦伟业技术有限公司合计有3名独立董事提名权。2024年11月1日本次股份转让事宜已完成,公司实际控制人由马越变更为姜海林,根据《股份转让协议》的相关安排公司董事会进行提前换届。
本次董事会提前换届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治理要求,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本次换届在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在换届完成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将继续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意见
(一)关于公司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经审查,我们认为,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提名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上述被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或惩戒,具备担任上市公司非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能力。
综上,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经审查,我们认为,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提名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上述被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或惩戒,具备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能力。
综上,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一)《恒拓开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二)《恒拓开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三次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恒拓开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