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4261证券简称:一诺威公告编号:2024-074
山东一诺威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8月21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与通讯方式相结合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年8月10日以通讯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徐军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及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符合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9人。
董事李健、陈海良、牛富刚、徐冯逸如、武恒光、张义福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3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77)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78)。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3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山东一诺威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79)。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刘春玉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并调整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
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董事会拟提名刘春玉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并选举其为公司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与齐萌、徐军共同组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与齐萌、徐冯逸如共同组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聘任曹怀娜女士担任公司审计部负责人,任期三年,任职期限自本次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曹怀娜女士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4年9月1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
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列明的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山东一诺威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山东一诺威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山东一诺威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山东一诺威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