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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润智控:上市保荐书(修订稿)

北京证券交易所 04-01 00:00 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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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科润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之上市保荐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住所:杭州市西湖区天目山路198号财通双冠大厦西楼)

二〇二五年三月声明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通证券”、“保荐人”或“保荐机构”)接受科润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润智控”、“发行人”或“公司”)的委托,担任其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人。

本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以下简称“《保荐业务管理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证券交易

所的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定的业务规则和行业自律规范出具上市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

本上市保荐书中如无特别说明,相关用语与《科润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中的含义相同。

3-4-1目录

声明....................................................1

目录....................................................2

第一节发行人基本情况............................................4

一、公司概况................................................4

二、主营业务介绍..............................................4

三、公司主要经营和财务数据及指标......................................9

四、发行人存在的主要风险.........................................12

第二节本次发行情况............................................17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17

二、发行方式...............................................17

三、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17

四、定价原则和发行价格..........................................17

五、发行数量...............................................18

六、发行对象关于持有本次定向发行股票的限售安排及自愿锁定的承诺.....................18

七、本次募集资金金额及投向........................................19

八、上市地点...............................................19

九、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前公司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归属...........................19

十、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限................................19

第三节保荐人项目组成员情况........................................20

一、本次证券发行的保荐代表人.......................................20

二、本次证券发行项目协办人........................................20

三、本次证券发行项目组其他成员......................................20

第四节保荐人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21

一、保荐机构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持有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况.......................................21

二、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持有保荐机构或其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况.......................................21

三、保荐机构的保荐代表人及其配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拥有发行人权益、在

发行人任职等情况.............................................21

四、保荐机构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与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重要关联方相互提供担保或者融资等情况...................................21

五、保荐机构与发行人之间的其他关联关系..................................21

3-4-2第五节保荐机构承诺事项.....................................22

第六节本次发行上市履行的决策程序及合规情况................................23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决策程序........................................23

二、本次发行符合相关法律规定.......................................23

第七节保荐机构对持续督导工作的安排....................................27

第八节保荐机构关于本项目的推荐结论....................................29

3-4-3第一节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概况公司法定中文名称科润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法定英文名称 Kerun Intelligent Control CO.LTD.公司股票上市交易所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科润智控股票代码834062注册资本186586277元成立日期2004年02月16日公司法定代表人王荣公司董事会秘书李强公司注册及办公地址浙江省衢州市江山市经济开发区山海协作区开源路1号邮政编码324100

互联网网址 www.krgroup.cn

电话0570-4982661

传真0570-4982345

一般项目: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

机械电气设备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变压器、整流器和电感器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储能技术服务;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软件开发;软件销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虚拟现实设备制造;教学专用仪器制造;教学专用仪器销售;教学用模型及教具制造;教学用模型及教具销售;实验分析仪器制造;实验分析仪器销售;金属制品研经营范围发;金属制品销售;安全、消防用金属制品制造;消防器材销售;

消防技术服务;安防设备制造;安防设备销售;物联网设备制造;

物联网设备销售;物联网技术研发;物联网技术服务;物联网应用服务;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信息安全设备制造;信息安全设备销售;安全咨询服务;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安全系统监控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主营业务介绍

(一)公司主营业务基本情况

公司自设立以来,致力于输配电及控制设备的研发和产业链的完善,主要从事变压器、高低压成套开关设备、户外成套设备等输配电核心设备的研发、制造和销售,产品广泛应用于电力能源供给、城乡电网工程、建筑交通用电、算力中

3-4-4心建设等领域,客户群体涵盖国家电网及其下属相关公司、国电投、大唐集团及

三峡能源等“五大六小”发电集团、电力施工企业、各类工业企业、终端商业用户等。

(二)公司主要产品情况

1、变压器

变压器产品是一种利用电磁感应原理来改变交流电压的装置。变压器可以实现交流电在同一频率下不同电压等级间的转换,即将交流电压转换成相同频率的另一种电压。通过电压变换、电流变换、阻抗变换、隔离、稳压(磁饱和变压器)等功能,变压器在发电、输电、配电、用电等各个环节起着重要的作用。变压器运行过程中温度会不断升高,需进行持续冷却,根据变压器冷却方式不同,可将变压器分为干式变压器和油浸式变压器。干式变压器依靠空气对流进行自然冷却或增加风机冷却,油浸式变压器将绝缘油作为冷却介质进行冷却。公司生产的变压器主要使用在输配电网的变电站或配电站中。

公司变压器产品示例如下:

主要产品产品示例性能指标主要功能该产品经全密封式优

产品型号主要包括 S13 化设计,具有性价比油 浸 系列、S20 系列、S22 系 高,低损耗、低噪音、式硅列等;额定容量为高效率的优点。该产品钢 配 30KVA-2500kVA;一次 执行 GB1094、GB20052

电变侧额定电压为等国家标准,可用于发压器 6kV-35kV;二次侧额定 电厂(站)、变电所(变电压为 0.4kV 电站)、工业、商业、

建筑、交通等应用领域油该产品采用三相五柱浸

卷式的非晶合金铁芯,式铁芯夹紧用薄板成型变

产品型号主要包括框架结构,具有很高的压

非 晶 SBH15 系列、SBH21 系 饱和磁感应强度,具备器合 金 列、SBH25 系列等;额 低矫顽力、低损耗(相油浸定容量为当于硅钢片的式 配 30kVA-2500kVA;一次 1/5-1/3)、低励磁电流、

电变侧额定电压为良好的温度稳定性、抗

压器 6kV-35kV;二次侧额定 短路能力强等特点,节电压为 0.4kV 能效果显著。该产品执行 GB1094 、

GB/T25446、GB20052

等国家标准,可用于发

3-4-5主要产品产品示例性能指标主要功能电厂(站)、变电所(变电站)、工业、商业、

建筑、交通等领域该产品采用先进的电

磁计算软件,铁芯采用优质高导磁取向冷轧硅钢片多级阶梯叠积而成,绕组设计合理。

线圈采用了利于散热

35kV 产品型号主要包括 SZ18 的新型油道结构,并优

级 油 系列、SZ20 系列、SZ22 化绝缘工艺,结构合浸式系列等;额定容量为理。该产品性能可靠,硅 钢 50kVA-40000kVA;一次 具有低损耗、低噪音、

电力侧额定电压为低局放、不渗漏、抗短

变 压 33kV-38.5kV;二次侧额 路能力强的特点。该产器 定电压为 0.4kV-11kV 品 执 行 GB1094 、

GB6451、GB20052 等

国家标准,可用于发电厂(站)、电力电网系

统变电站、35kV 用户

站、变电所(变电站)、工业等领域该产品的铁芯采用优质高导磁取向冷轧硅钢片多级阶梯叠积而成,具有低损耗、低噪声等特点。通过分接区域及油道设计的合理

布置、新型的绕组结构,有效提高了散热能

110kV 产品型号主要包括 SZ18

力和抗短路冲击能力。

级 油 系列、SZ20 系列、SZ22油箱的箱壁采用一次浸式系列等;额定容量为

成型折弯瓦楞结构,油硅 钢 6300kV-A180000kVA;

箱的机械强度高。器身电力一次侧额定电压为与油箱之间采用全方

变 压 110kV-132kV;二次侧额

位的定位结构,保证产器 定电压为 6.3kV-38.5kV品运行的稳定性。该产品 执 行 GB1094 、

GB6451、GB20052 等

国家标准,可用于发电厂(站)、电力电网系

统、大型 110kV 变电站

主变、变电所(变电站)、工业等领域

3-4-6主要产品产品示例性能指标主要功能

该产品的线圈采用环氧树脂全封包浇注。铁芯采用高性能冷轧取

向硅钢片,剪切毛刺小、叠片系数低,有效降低了空载损耗、空载电流和噪音。线圈不吸产品型号主要包括

潮、不污染环境、机械

干 式 SCB12 系列、SCB13 系

强度高、绝缘强度好、

硅 钢 列、SCB14 系列、SCB18

低噪音、抗短路冲击能电力系列等;额定容量为力强;阻燃性极佳,防配 电 30kVA-2500kVA;一次

爆、防灾性能突出。该变压侧额定电压为产品可根据不同的防

器 6kV-35kV;二次侧额定护等级,加配防护外电压为 0.4kV壳。该产品执行GB1094、GB/T10228、

GB20052 等国家标准,可用于发电厂(站)、

变电所(变电站)、工

业、商业、建筑、交通等应用领域干该产品采用的非晶合式金铁芯可大幅降低空变载损耗,空载损耗比普压通的硅钢型变压器低器

75%,具备损耗低,发热低,温升低,运行性能稳定的特点,节能效果显著。该产品仅有极低的局部放电量,可控产品型号主要包括

制在 5PC 以下。环氧浇非 晶 SCBH15 系列、SCBH17注体具有致密的固化

合 金 系列、SCBH19 系列等;

结构,能承受突发短路干式额定容量为

电动力作用而无损伤,配 电 30kVA-2500kVA;一次

具备较高的机械强度,变压侧额定电压为

阻燃、防爆、环保。树器 6kV-35kV;二次侧额定脂混合材料采用了真

电压为 0.4kV

空薄膜脱气技术,使混合料搅拌均匀并排除混合料内的气泡。该产品 执 行 GB1094 、

GB/T10228、GB20052

等国家标准,可用于发电厂(站)、变电所(变电站)、工业、商业、

建筑、交通等应用领域2021 年 6 月 1 日起,根据新能效标准《GB20052-2020 电力变压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公司生产的损耗值所对应的产品型号13及其以上的油浸式变

3-4-7压器、损耗值所对应的产品型号12及其以上的干式变压器为节能型变压器。

2、高低压成套开关设备

高低压成套开关设备是一种将开关元器件、继电保护装置及结构件等连接装

配在金属外壳内,对线路进行控制和保护的集成式电器设备,相当于电力系统中的神经节点和通道闸门,是用户接收、分配电能的核心设备。

公司生产的高低压成套开关设备主要使用在配电环节,根据电压等级可分为高压成套开关设备和低压成套开关设备两种。公司将额定电压等级为 3.6kV 以上的成套开关设备称为高压成套开关设备,将额定电压等级为 1kV 以下的成套开关设备称为低压成套开关设备。

公司高低压成套开关设备示例如下:

产品类型产品示例性能指标范围应用场景

额定电压:3.6kV-40.5kV;

主要用于输配电

1min 工 频 耐 受 电 压 :

线路和工矿企业

42kV-95kV;

等用户高压侧的

雷电冲击耐受电压:

控制和保护,公司

75kV-118kV;

高压成套生产的高压成套

额定电流:630A-5000A;

开关设备开关设备包括

额定短时(4s)耐受电流:

KYN 系 列 、

20kA-50kA(有效值);

KRC-GIS 系列、

50kA-120kA(峰值)

XGN 系 列 、

额定受电电流范围:

HXGN 系列

630A-5000A

主要用于输配电线路和工矿企业

额定电压:1kV 以下;

等用户的低压侧

1min 工频耐受电压:2.5kV;

的电能分配,公司额定短时耐受电流:

生产的低压成套

低压成套 100kA/4s;

开关设备包括

开关设备额定电流范围:

MLS-V 系 列 、

630A-6300A;

Mdmax ST 系列、

受电电流范围:

MNS 系列、GCS

630A-6300A

系列、GCK 系列、

GGD 系列等

3、户外成套设备

户外成套设备是一种将变压器、高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及电器元件等进行高度

集成的成套配电设备。该类产品主要应用于户外,具有一定的智能性和集成性,产品主要包括箱式变电站、预制舱式移动变电站、智能储能集装箱等。

3-4-8箱式变电站、预制舱式移动变电站是将变压器、高低压配电等功能组合在一

个外壳内,可替代原有的土建配电房,适用于发电、工业及民用等领域。智能储能集装箱产品可用于电力系统的储能、调峰调频及应急电源等供电领域。智能储能集装箱可对储能电池组、储能变流器(PCS)、能量控制系统(EMS)及电池

管理系统(BMS)等模块实现高效集成,实现对电能的储存与释放过程的控制、保护、测量及调节等功能。

户外成套设备产品示例如下:

主要产品产品示例功能介绍

该产品由高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变压

器、电能计量装置和功率因数无功补偿

装置等部分组成一体的成套电力设备,箱式变电适用于电力系统的供配电领域。公司生站

产的箱式变电站包括美式系列变电站、

欧式系列变电站、华式系列变电站等产品

该产品是集预制舱体、控制设备屏柜、

高压柜、辅助设施于一体的电力配电设备。该设备在工厂内完成组装、配线、调试等工作,可整体运输至工程现场。

预制舱式

预制舱及其内部各一、二次设备由厂家移动变电集成,实现工厂化加工,减少现场二次站

接线及设计、施工、调试等的工作量,简化检修维护工作,缩短建设周期,有效支撑了电网快速建设,具有标准化、模块化、预制化的特点

该产品一般用于新能源(风力、光伏等)发电系统的储能供电系统及三相交流电网系统中的“削峰填谷、应急电源”,是一种柔性电力设备;可用于电智能储能能的储存与释放,并实现智能控制,是集装箱当今供配电系统的电力高端装备。产品制造精度高,变形小,箱体结构采用双层隔热工艺,配置智能强冷风循环系统和智能消防系统,实现对电池储能系统的远程智能控制

三、公司主要经营和财务数据及指标

发行人报告期内主要财务数据如下表所示:

3-4-9(一)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24.9.302023.12.312022.12.31

流动资产合计123957.40104550.2792046.40

非流动资产合计52342.7442776.8631583.46

资产总计176300.15147327.13123629.86

流动负债合计89737.3167152.9856388.02

非流动负债合计16388.7312908.937094.44

负债合计106126.0480061.9163482.46

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净资产69948.7467031.6360147.49

少数股东权益225.37233.59-0.09

所有者权益合计70174.1067265.2260147.40

(二)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1-9月2023年度2022年度

营业收入84931.31100353.5886940.15

营业利润2604.627617.546333.26

利润总额2556.708127.646286.24

净利润2607.797297.535774.76

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616.017303.365774.86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1-9月2023年度2022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7699.09-4471.34-5324.11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0120.56-8864.99-9425.1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5463.579660.7221053.76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8.27-0.010.17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2347.82-3675.626304.65

(四)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1-9月2023年度2022年度

营业收入84931.31100353.5886940.15

3-4-10毛利率16.15%19.21%19.1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616.017303.365774.8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2334.704650.274781.59

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归属于上市

3.77%11.45%11.51%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3.37%7.29%9.53%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140.410.37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1.482.032.32

存货周转率(次)2.333.654.2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7699.09-4471.34-5324.11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0.95-0.24-0.30(元/股)

项目2024.09.302023.12.312022.12.31

总资产176300.15147327.13123629.86

总负债106126.0480061.9163482.4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69948.7467031.6360147.49

应收账款55994.0750229.1741405.51

预付账款2343.451513.30662.95

存货36854.1123867.5020240.61

应付账款18828.8022309.4018717.1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3.753.643.36

资产负债率60.20%54.34%51.35%

流动比率(倍)1.381.561.63

速动比率(倍)0.971.201.27

各项指标的计算公式如下:

1、毛利率=(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收入

2、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当期净利润/加权平均净资产

3、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当期净利润/加权平

均净资产

4、基本每股收益=当期净利润/发行在外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5、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期初期末平均余额

6、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期初期末平均余额

7、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总股本

8、每股净资产=净资产/期末总股本

9、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

10、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11、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3-4-11四、发行人存在的主要风险

(一)与公司经营管理相关的风险因素

1、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公司主要原材料为铜材、硅钢片等金属材料及断路器、互感器、电容器等电器元件。报告期内公司直接材料成本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分别为92.44%、91.87%和92.43%。。铜材、硅钢片等金属材料价格与大宗商品市场直接相关,交易活跃且价格具有一定波动性。原材料价格波动会直接造成公司采购成本的波动从而引起公司营业成本的变动,影响公司经营业绩。

2、技术落后的风险

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业是典型的技术密集型行业。随着我国智能电网建设的推进,智能化、节能环保化等发展方向及产品性能持续提升、应用领域不断扩展的发展趋势对企业技术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企业需要不断进行技术更新、升级以维持甚至扩大其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如果公司不能及时了解到市场发展趋势,无法通过持续的自主研发和技术创新丰富自身的核心技术成果和知识产权体系来适应客户多元化、规模化、定制化的产品采购需求,则有可能在未来的市场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最终将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利的影响。

3、下游行业发展不及预期的风险

公司主要从事变压器、高低压成套开关设备、户外成套设备等输配电核心设

备的研发、制造和销售,产品广泛应用于电力能源供给、城乡电网工程、建筑交通用电、算力中心建设等领域。公司产品市场需求与下游应用领域发展密切相关,近年来,随着电力工业投资规模的快速增长及分布式新能源的开发,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市场空间不断扩大。但如果未来下游应用行业发展放缓,以及公司与主要客户的合作终止或出现重大不利变化,且公司未能及时开拓新客户,可能会对公司业务带来不利影响,进而影响公司营业收入和盈利的增长。

4、市场竞争风险

我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领域是一个竞争相对充分的市场。国内从事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的企业数量众多,竞争激烈,大部分小规模企业以低价为主要

3-4-12竞争手段,导致市场竞争无序。同时,以美国 GE 公司、瑞士 ABB 公司、德国

西门子、法国施耐德等为代表的跨国公司通过在国内设立合资或独资企业、战略

合作、并购等多种方式争夺中国市场份额,对国内电气设备生产企业形成了较大的压力,加剧了行业内的竞争。近年来,公司在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业中面临着较为激烈的竞争环境。如果公司未来的自主研发及技术创新水平、生产流程和质量控制、市场营销和销售渠道开拓能力等因素弱化,公司与同行业竞争对手的竞争差距将会拉大,公司将面临行业地位和市场份额下降的风险,可能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利的影响。

5、核心人才流失风险

优秀员工团队是公司生存和发展的关键,公司一直非常重视人才的培养和团队的稳定,近年来公司采取了股权激励、薪酬改革等一系列措施来吸引和留住人才。2023年2月23日,发行人实施了员工股权激励计划,分别向王荣、章群锋、姜毅、毛锋等核心人员授予了股票期权或限制性股票。但随着行业竞争格局和市场环境的变化,若股权激励考核期结束后公司在薪酬体系、职业晋升制度、团队文化建设等方面无法满足核心人才团队的需求,可能导致公司优秀人才尤其是核心人才流失,将对公司经营及未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6、被阶段性限制投标的风险

对于输配电及控制设备等产品的日常采购,国家电网、南方电网通常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取供应商。近年来,国家电网制定了《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等供应商管理制度,南方电网也制定了《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等供应商管理制度,对供应商在签约履约、产品质量和廉洁从业等方面进行管理考核。

2022年1月1日至本上市保荐书签署日,公司存在因部分产品抽检存在一

般质量问题等原因被国家电网及部分下属公司采取暂停中标资格的处理措施,具体情况如下:

3-4-13限制措施

是否已解序采取限制措施被采取暂停中标资格的除(截至具体措施受限产品类型号的客户名称原因本上市保荐书签署

日)

2024年12月1日—

箱式变电站在福建、江

2025 年 11 月 30 日在 10(20)kV 以

1国家电网苏公司抽检出现质量问否

公司系统招标采购中下箱式变电站题暂停中标资格12个月

产品抽检中,箱式变电

2024年11月1日

国网江苏省站产品中主要元件变压

-2025年 10月 31日在 10(20)kV 以

2电力有限公器短路承受能力试验不否

江苏公司招标中暂停下箱式变电站

司合格、低压开关柜短时中标资格耐受强度不合格

2024年8月1日-2025

国网福建省

年 7月 31日在福建公 10(20)kV 以 箱式变电站抽检不

3电力有限公否

司招标采购中暂停中下箱式变电站合格司标资格国网湖北省2023年4月24日

电力有限公 -2023年 10月 23日在 10(20)kV 以 产品抽检过程中温升试

4是

司随州供电湖北公司招标采购中下箱式变电站验不合格公司暂停中标资格

2022年8月5日-2023

国网江苏省年2月4日在江苏公产品抽检过程中温升试

5 电力有限公 10kV 变压器 是

司招标采购中暂停中验不合格司标资格

报告期内,公司对国家电网销售的未解除限制的 10(20)kV 以下箱式变电站产品的收入分别为5983.09万元、4686.66万元和3486.63万元,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6.88%、4.67%和4.11%,占比相对较小。公司被国家电网采取暂停中标资格的处理措施后,已按照国家电网的要求通过针对相关设备进行维修、退换货并采取改善工艺设计、加强生产质量管理等措施加以整改。

截至本上市保荐书签署日,公司已到期的处理措施均已解除限制,未到期的处理措施将在处理期限届满后及时向国家电网提出验收申请,因国家电网验收不通过而导致相关处理措施期满后无法解除的风险较小。

2022年1月1日至本上市保荐书签署日,公司存在被南方电网不接受投标

或市场禁入的不良行为处理措施,具体情况如下:

3-4-14限制措施是否已解除

序采取限制措施具体措施受限产品类型(截至本上市保荐书签号的客户名称

署日)自2023年12月5日起市场禁

1否

入43个月已到期,但受到另外两自2024年3月14日起不接受项处理措施影响,需等

2南方电网全品类产品

投标6个月另外两项处理措施期满后申请验收自2024年7月30日起市场禁

3否

入33个月

报告期内,公司对南方电网的销售收入分别为1293.59万元、184.57万元和174.88万元,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49%、0.18%和0.21%,占比相对较小。公司被南方电网采取不接受投标、市场禁入暂停中标资格的处理措施后,已通过采取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措施加以整改。截至本上市保荐书签署日,因在南方电网的最晚处理期限仍在有效期,尚未申请验收,公司将在最晚处理期限届满后及时向南方电网提出验收申请,因南方电网验收不通过而导致相关处理措施期满后无法解除的风险较小。

如果未来公司在投标或履约过程中再次出现一定的不良行为被扣分,仍可能存在被暂停投标资格的风险。若公司因被暂停投标资格导致被阶段性限制投标,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二)与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的风险因素

1、募投项目新增产能无法消化的风险

公司对募投项目可行性进行了充分的调查研究,募投项目产品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及市场发展趋势,产品需求持续增长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但在项目实施及后续经营中,若后续行业需求不及预期、市场环境发生不利变化、公司后续产品营销及市场开拓未达预期等不利变化,公司存在募投项目新增产能无法消化的风险,进而将直接影响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经济效益和公司的整体经营业绩。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风险

本次募投项目的可行性分析是基于行业发展趋势、产业政策及公司未来战略

3-4-15等因素得出,项目虽经过慎重、充分的可行性研究论证,但由于募投项目的实施

需要一定的时间,期间宏观政策环境的变动、行业竞争情况以及技术水平发生重大更替等不利因素会对项目实施产生较大影响。此外,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建设工程、采购设备等多个环节,受工程进度、管理等因素的影响,公司虽在项目实施组织、施工进度管理和设备采购管理上规范流程,但仍存在不能全部按期竣工投产的风险。

3、项目经济效益不达预期的风险

智慧新能源电网装备项目建成投产后,公司将每年新增折旧费1225.19万元,金加工车间柔性化生产线技改项目建成投产后,公司将每年新增折旧费522.25万元,即本次募投项目建成投产后,在正常经营年度中,公司将新增折旧摊销

1747.44万元/年,占公司2023年营业成本81077.91万元的2.16%。因此,若募

投项目建成后不能产生预期效益,将导致公司营业成本增加、毛利率下滑,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

公司在确定募投项目之前已进行充分的调查研究,但相关结论与市场环境、产业政策等因素紧密相关,在公司未来经营中,可能存在不可预见因素或不可抗力因素等导致项目无法如期实施,或导致投资项目不能产生预期收益的可能性。

(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

1、审批风险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已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尚需经北京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后方可实施。能否取得相关的审核或注册,以及最终取得审核和注册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2、发行风险

本次发行结果受证券市场整体情况、公司股票价格走势、投资者对本次发行

方案的认可程度及对公司投资价值的判断等多种内外部因素的影响。因此,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存在一定的发行风险。

3-4-16第二节本次发行情况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二、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方式,公司将在取得北京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文件规定的有效期内择机发行。

三、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的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及北京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

其他合法投资组织: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

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本次发行经北京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

意注册后,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协商确定。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均以同一价格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且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四、定价原则和发行价格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股或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亦将作相应调整。调整方式如下:

3-4-17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其中,P0 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 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 为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P1 为调整后的发行价格。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申请获得北京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以竞价方式确定,但不低于前述发行底价。

五、发行数量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拟发行数量将按照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5500万股(含本数),若按照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测算,占比29.48%,未超过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最终发行数量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相关

规定及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

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或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

六、发行对象关于持有本次定向发行股票的限售安排及自愿锁定的承诺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投资者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发行对象因由本次发行取得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届

满后减持还需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北京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以及《科润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发行结束后,由于公司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

3-4-18七、本次募集资金金额及投向

公司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0988.02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投资总额拟投入募集资金

1智慧新能源电网装备项目22955.1622955.16

2金加工车间柔性化生产线技改项目8032.868032.86

合计30988.0230988.02如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方式解决。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需要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到位之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主体可根据项目的进度、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八、上市地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九、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前公司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归属

为兼顾新老股东的利益,本次发行股票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共享。

十、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限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股票议案之日起12个月。

3-4-19第三节保荐人项目组成员情况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指定许昶、李飘逸作为科润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的保荐代表人;指定郑安康作为项目协办人;指定李德锋、许伟(已离职)、钟钰、钱俊霖、沈郅杰作为项目组其他成员。

一、本次证券发行的保荐代表人

许昶先生:保荐代表人,硕士研究生学历,曾先后主持或参与了健盛集团日月股份银都股份、杭可科技、浙版传媒永安期货、民生健康等 IPO 项目,科润智控北交所上市项目,宝鼎科技非公开发行项目,福斯特以及日月股份公开发行可转债项目,完美世界重组上市重大资产重组项目。2023年2月,中国证监会出具《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3]5号),对许昶先生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除此以外,许昶先生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保荐业务管理细则》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李飘逸女士:保荐代表人,非执业律师,硕士研究生学历,曾先后主持或参与了金田铜业、苏轴股份圣泉集团等项目的投融资,凤登环保、浙城设计 IPO以及多家拟上市企业的改制辅导工作,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保荐业务管理细则》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二、本次证券发行项目协办人

项目协办人:郑安康先生,保荐代表人,非执业注册会计师,硕士研究生学历,曾先后主持或参与了春晖智控、迎丰股份、浙城设计等 IPO 项目,科润智控北交所上市项目,伟明环保等再融资项目,司太立、斯菱股份等重大资产重组项目,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保荐业务管理细则》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三、本次证券发行项目组其他成员

其他项目组成员包括:李德锋、许伟(已离职)、钟钰、钱俊霖、沈郅杰。

上述项目成员均具备证券从业资格,无被监管机构处罚的记录。

3-4-20第四节保荐人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

一、保荐机构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持有发行人或

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上市保荐书签署日,本保荐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不存在持有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况。

二、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持有保荐机构或

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上市保荐书签署日,本保荐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不存在持有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况。

三、保荐机构的保荐代表人及其配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拥

有发行人权益、在发行人任职等情况

截至本上市保荐书签署日,本保荐机构的保荐代表人及其配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拥有发行人权益及在发行人处任职等情况。

四、保荐机构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与发行人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相互提供担保或者融资等情况

截至本上市保荐书签署日,本保荐机构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与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不存在相互提供担保或者融资等情况。

五、保荐机构与发行人之间的其他关联关系

截至本上市保荐书签署日,保荐机构与发行人之间不存在可能影响保荐机构公正履行保荐职责的其他关联关系。

3-4-21第五节保荐机构承诺事项

一、本保荐机构已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对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进行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同意推荐发行人证券发行上市,并据此出具本上市保荐书。

二、本保荐机构通过尽职调查和对申报文件的审慎核查,承诺如下:

(一)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符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有关证券发行上市的相关规定;

(二)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及其董事在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中表达意见的依据充分合理;

(四)有充分理由确信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与证券服务机构发表的意见不存在实质性差异;

(五)保证所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及本保荐机构的相关人员已勤勉尽责,对发

行人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进行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

(六)保证上市保荐书、与履行保荐职责有关的其他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七)保证对发行人提供的专业服务和出具的专业意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及北京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和行业规范;

(八)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依照《保荐业务管理办法》采取的监管措施;

(九)承诺自愿接受北京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

3-4-22第六节本次发行上市履行的决策程序及合规情况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决策程序

2024年4月1日,发行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等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相关议案。

2024年4月1日,发行人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等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相关议案。

2024年4月23日,发行人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

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并同意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的具体事宜。

2024年6月14日、2024年8月3日,发行人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

次会议和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发行相关议案的修订。

经核查,公司已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履行了《公司法》《证券法》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决策程序;发行人本次发行尚需获得北京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需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

二、本次发行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一)本次发行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规定的说明

发行人本次发行的股票均为人民币普通股,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均相同,符合《公司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

发行人本次发行没有采用广告、公开劝诱和变相公开方式进行,符合《证券

法》第九条第三款之规定。

(二)本次发行符合《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规定的说明

本保荐机构依据《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对发行人是否符合《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规定的发行条件进行了逐项核查,具体核查意见如下:

3-4-231、本次发行符合《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九条的相关规定

(1)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

(2)具有独立、稳定经营能力,不存在对持续经营有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

(3)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被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未被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4)合法规范经营,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发行人不存在下列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情形,发行人符合《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条的相关规定

(1)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内存在贪污、贿赂、侵

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存在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或者其他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的重大违法行为。

(2)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最近一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北京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因涉嫌犯

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3)擅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未作纠正或者未经股东大会认可。

(4)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情形尚未消除。

(5)上市公司利益严重受损的其他情形。

3、发行人符合《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的相关规定

公司主要从事变压器、高低压成套开关设备、户外成套设备等输配电核心设

备的研发、制造和销售,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拟用于智慧新能源电网装备项目和金加工车间柔性化生产线技改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本次募集资金投入项目属于投向主业。最近一期末,发行人不存在持有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的情形,符合《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的相关规定。

3-4-244、本次发行符合《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及第十八条的

规定

根据发行人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决议、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发行人本次发行具体方案、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及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

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议,并已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已就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内容发表独立意见。监事会已对董事会编制的募集说明书进行了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公司股东大会就本次发行涉及的发行证券种类和数量、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定价原则及发行价格、限售安排、募集资金用途、决议的有效期、对董

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方案等事项予以决议。

本次发行审议程序符合《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及第十八条的规定。

5、本次发行符合《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应当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

上市公司董事会决议提前确定全部发行对象,且发行对象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定价基准日可以为关于本次发行股票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日或者发行期首日:(一)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控制的关联方;(二)按照本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参与认购的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三)通过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成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投资者;(四)董事会拟引入的境内外战略投资者。”经核查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董事会决议、股东大会决议及相关议案,本次发行在董事会决议中未确定发行对象,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

(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本保荐人认为发行人本次

3-4-25发行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

6、本次发行符合《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属于本办法第四十四条第三款规定以外情形的,上市公司应当以竞价方式确定发行价格和发行对象。

《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三款规定:“董事会决议确定部分发行对象的,确定的发行对象不得参与竞价,且应当接受竞价结果,并明确在通过竞价方式未能产生发行价格的情况下,是否继续参与认购、价格确定原则及认购数量。”《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第四款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证券采用竞价方式的,上市公司和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不得参与竞价。”经核查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董事会决议、股东大会决议及相关议案,本次发行为竞价发行,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本次发行符合《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

7、本次发行的锁定期安排符合《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做市商为取得做市库存股参与发行认购的除外但做市商应当承诺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申请退出为上市公司做市。

发行对象属于本办法第四十四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

束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对前述股票的限售期另有规定的,同时还应当遵守相关规定。”经核查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董事会决议、股东大会决议及相关议案,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本次发行符合《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的相关规定。

3-4-26第七节保荐机构对持续督导工作的安排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本次发行股票上市当年的剩余时间及其后两个完

整会计年度内对发行人进行持续督导,如有尚未完结的保荐工作,保荐人持续督导期限将自动延长至保荐工作完成。对公司持续督导期间的工作安排如下:

事项工作安排在股票上市当年的剩余时间及以后2个完整会计年度内对

(一)持续督导事项发行人进行持续督导。

(1)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进一步完善已有的防止控股

1、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完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发行人资源的制

防止主要股东、其他关联方违规度;

占用发行人资源的制度(2)与发行人建立经常性沟通机制,持续关注发行人上述制度的执行情况及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情况。

(1)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进一步完善已有的防止高级

2、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完善

管理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损害发行人利益的内控制度;

防止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务之

(2)与发行人建立经常性沟通机制,持续关注发行人上便损害发行人利益的内控制度述制度的执行情况及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情况。

(1)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进一步完善《公司章程》《关

3、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完善联交易决策制度》等保障关联交易公允性和合规性的制

保障关联交易公允性和合规性度,履行有关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制度;

的制度,并对关联交易发表意见(2)督导发行人及时向保荐机构通报将进行的重大关联交易情况,并对关联交易发表意见。

(1)督导发行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

4、督导发行人履行信息披露的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信息义务,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披露义务;

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

(2)在发行人发生需进行信息披露的事件后,审阅信息他文件

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

(1)督导发行人执行已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制度,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性和专用性;

5、持续关注发行人募集资金的(2)持续关注发行人募集资金的专户储存、投资项目的

使用、投资项目的实施等承诺事实施等承诺事项;

项(3)如发行人拟变更募集资金及投资项目等承诺事项,保荐机构要求发行人通知或咨询保荐机构,并督导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1)督导发行人执行已制定的《对外担保制度》等制度,规范对外担保行为;

6、持续关注发行人为他人提供

(2)持续关注发行人为他人提供担保等事项;

担保等事项,并发表意见

(3)如发行人拟为他人提供担保,保荐机构要求发行人

通知或咨询保荐机构,并督导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7、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规

无定的其他工作

(1)列席发行人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有权对

(二)保荐与承销协议对保荐机上述会议的召开议程或会议议题发表独立的专业意见;

构的权利、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2)发行人应全力支持、配合保荐人做好保荐、持续督

其他主要约定导工作,为保荐人的保荐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和便利;

(3)对于保荐人在持续督导期间内提出的整改建议,甲

3-4-27事项工作安排

方应会同保荐人认真研究核实后并予以实施等。

(三)发行人和其他中介机构配

发行人、发行人董监高、其他中介机构及其签字人员配合合保荐机构履行保荐职责的相保荐机构完成保荐工作关约定

(四)其他安排无

3-4-28第八节保荐机构关于本项目的推荐结论

本次上市申请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北京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已按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北京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对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进行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充分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及其面临的风险和问题,履行了相应的内部审核程序。

本保荐机构认为:本次科润智控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北京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本保荐机构同意作为科润智控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

(以下无正文)3-4-29(本页无正文,为《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科润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上市保荐书》之签字盖章页)

项目协办人签名:

郑安康

保荐代表人签名:

许昶李飘逸

保荐业务负责人签名:

李斌

内核负责人签名:

王跃军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签名:

章启诚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3-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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