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4033证券简称:康普化学公告编号:2024-106
重庆康普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为提高资产利用率,重庆康普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康普化学”)拟向关联方重庆长能环境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能集团”)出租位于重庆市渝北区黄山大道中段68号32幢房屋以及附属车位44个,租赁期限自2024年12月2日起至2027年11月30日止,租金为每月123607.50元(含税),关联交易总金额为4449870.00元人民币。
(二)决策与审议程序2024年12月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关联方租赁房产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邹潜、邹江林回避表决。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章程》和《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重庆长能环境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住所:重庆市两江新区黄山大道中段1号数字经济发展展示中心附
A19-04-0034
注册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黄山大道中段1号数字经济发展展示中心附
A19-04-0034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日期:2019年4月10日
法定代表人:王克阳
实际控制人:根据公开信息,长能集团持股比例较为分散,第一大股东为重庆长能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资本:17968750元
实缴资本:17968750元
主营业务:长能集团是一家专业从事环境科技领域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
术服务、先进环保设备研发、集环境治理项目策划、建设、管理、运营于一体的高科技环保服务企业。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邹潜先生实施重大影响的企业
财务状况:
截至2024年10月31日,长能集团总资产为9739.13万元,净资产为6056.01万元;2024年1-10月,长能集团营业收入为1.33万元,净利润为-442.43万元。
上述数据为未经审计数据。
履约能力分析:长能集团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具有支付履约能力。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名称:坐落于重庆市渝北区黄山大道中段68号的房产之32幢
以及附属车位44个
2、交易标的类别:固定资产
3、交易标的所在地:重庆市渝北区黄山大道中段68号
交易标的为股权以外的非现金资产的披露公司于2024年7月在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成功竞拍下位于重庆市渝北区黄
山大道中段68号31幢、32幢及31-32幢地下车库等3处房产,并于2024年11月完成相关房产的过户手续,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取得重庆市渝北区黄山大道中段68号31幢、32幢及31-32幢地下车库等3处房产相关房产证书。
3处房产总建筑面积为:6297.22平方米(其中:31幢建筑面积为1577.25平方米,32幢建筑面积1577.25平方米,31-32幢地下车库建筑面积为3142.72平方米)。本次对外出租的是32幢及附属车位44个。
(二)关联交易标的资产权属情况
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是公司与长能集团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基础上自愿达成,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侵害中小股东和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租赁业务符合市场公平原则,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公司按市场公允价格向关联人收取租赁费,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占用或转移公司资金或资产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出租房屋基本情况
1、房屋坐落:重庆市渝北区黄山大道中段68号32幢以及附属车位44个。
2、该房屋建筑面积:1577.25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1551.04平方米。
(二)租赁期限:房屋租赁期限共36个月,自2024年12月2日至2027年11月30日止。(三)租金及支付方式
(1)该房屋租金为:房屋为70元/平米/月(含税),按照建筑面积计算;车位为:300元/月/个。本合同期内租金总额为:4449870.00元。(大写:肆佰肆拾肆万玖仟捌佰柒拾元整)
(2)该房屋租金支付方式: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一个月的租金,金额为123607.50元,以后每月15日前支付下一个月租金123607.50元。
(四)租赁期间,该房屋所发生的水、电、燃气、物业管理费、电梯管理费、通讯费用等由承租方承担。
六、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经营管理需要而发生,目的是提高资产利用效率,本次关联交易按市场价格定价,遵循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具备必要性和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不利影响。
七、保荐机构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康普化学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交易遵循双方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该关联交易事项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康普化学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目录(一)《重庆康普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记录》;
(二)《重庆康普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三)《重庆康普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四)《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庆康普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专项核查意见》。
重庆康普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