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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普化学: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北京证券交易所 00:00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834033证券简称:康普化学公告编号:2024-090

重庆康普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本次会议为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重庆康普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10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表决方式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1月12日15:00。

2、网络投票起止时间:2024年11月11日15:00—2024年11月12日15:00。

登记在册的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者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关注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提交投票意见。

投资者首次登陆中国结算网站进行投票的,需要首先进行身份认证。请投资者提前访问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中国结算官方

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进行注册,对相关证券账户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具体方式请参见中国结算网站(网址:www.chinaclear.cn)“投资者服务专区-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如何办理-投资者业务办理”相关说明,或拨打热线电话4008058058了解更多内容。

(六)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证券代码证券简称股权登记日普通股834033康普化学2024年11月8日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七)会议地点重庆市长寿区齐心大道38号康普化学技术研究院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审议《关于〈重庆康普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公司激励机制,提高团队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增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核心员工对公司持续、快速发展的责任感

和使命感,确保公司未来发展目标的实现,同意公司实施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1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重庆康普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告编号:2024-086)、《重庆康普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公告编号:2024-087)。

审议《关于〈重庆康普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

引第3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制定《重庆康普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1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重庆康普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公告编号:2024-088)。

审议《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保证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3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等有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设立、变更和终止;

(2)授权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并制定相关的管理规则;

(3)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和提前终止作出决定;

(4)授权董事会将参加对象放弃认购的权益份额重新分配给符合条件的其他员工;

(5)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涉及的相关登记结算业务、锁定、解锁事项以及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

(6)授权董事会对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作出解释;

(7)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内参与公司配股等再融资事宜作出决定;

(8)授权董事会变更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及确定标准;

(9)授权董事会签署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合同及相关协议文件;

(10)授权董事会确定或变更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机构;

(11)若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调整,授权董事会根据调整情况对本员工持股计划进行相应修改和完善;

(12)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完毕之日内有效。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议案序号为(一)、(二)、(三);

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

2、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

3、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

法人单位印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4、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

法人单位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登记时间:2024年11月11日9:00-15:00

(三)登记地点:重庆市长寿区齐心大道38号康普化学技术研究院,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联系人:张渝

联系地址:重庆市长寿区齐心大道38号

联系电话:023-40716564

传真:023-40717027

邮政编码:401220

(二)会议费用:与会股东交通费、食宿费用自理。

五、备查文件目录

《重庆康普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重庆康普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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