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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普化学: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北京证券交易所 03-26 00:00 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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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834033证券简称:康普化学公告编号:2025-026

重庆康普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本次会议为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重庆康普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3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表决方式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4月16日14:30。

2、网络投票起止时间:2025年4月15日15:00—2025年4月16日15:00。

登记在册的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者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关注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提交投票意见。

投资者首次登陆中国结算网站进行投票的,需要首先进行身份认证。请投资者提前访问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中国结算官方

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进行注册,对相关证券账户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具体方式请参见中国结算网站(网址:www.chinaclear.cn)“投资者服务专区-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如何办理-投资者业务办理”相关说明,或拨打热线电话4008058058了解更多内容。

(六)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证券代码证券简称股权登记日普通股834033康普化学2025年4月10日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七)会议地点重庆市长寿区齐心大道38号康普化学技术研究院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就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情况编写了《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董事长代表董事会汇报2024年董事会工作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程世红)》(公告编号:2025-031)、《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周涛)》(公告编号:2025-032)。

审议《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就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编写了《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由监事会主席代表监事会汇报

2024年监事会工作情况。

审议《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结合2024年的经营情况,公司编制了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19)、《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20)。

审议《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根据2024年度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结合公司报表数据,公司编制了《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审议《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根据公司2025年生产经营发展计划及经营目标,公司编制了《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审议《关于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经营发展等实际情况,参考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公司制定了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关于 2025 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

审议《关于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经营发展等实际情况,参考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公司制定了2025年度监事的薪酬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关于 2025 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

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一、不进行现金分红的说明

依据《公司章程》:

“第一百五十九条公司当年实现的净利润,在足额预留法定公积金、盈余公积金以后,公司的利润分配具体政策如下:

(三)公司实施现金分红时须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2.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正值;

4.未来十二个月内公司不存在影响利润分配的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

5.未出现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确认的不适宜分配利润的其他特殊情况。

(五)利润分配的比例:如满足现金分红条件的,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原则上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百分之十。

(六)公司在确定现金分配利润的具体金额时,应充分考虑未来经营活动和

投资活动的影响以及公司现金存量情况,并充分关注社会资金成本、银行信贷和债权融资环境,以确保分配方案符合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有权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当公司存在以下任一情形的,可以不进行利润分配:

1.最近一年审计报告为非无保留意见或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

段落的无保留意见;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年末资产负债率高于70%的;

3.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营性现金流为负;

4.公司认为不适宜利润分配的其他情况。”

鉴于公司2024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8922978.88元,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九条第六项的规定,当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营性现金流为负,可以不进行利润分配。

根据《公司章程》,同时基于下述几方面原因:

(一)行业特点康普化学作为全球特种化学品定制科技服务商,其商业模式以“技术+产品+服务”为核心,高度依赖技术研发投入。在日常运营中,公司需持续投入大量资金用于研发团队建设,以保障研发工作的顺利推进。为此,公司成立了重庆康普化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专注于技术研发等关键业务。该研究院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目前尚未实缴,计划于2025年完成出资,届时将面临较大的资金需求。(二)公司当前发展阶段目前,康普化学正处于业务拓展与战略转型的关键时期。为拓展公司业务,公司出资3000万元,占股60%,成立了重庆鑫丰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聚焦城市矿产资源循环利用领域。2025年,预计该业务板块需要大量资金投入,整体资金需求显著增加。

(三)偿债能力

从偿债能力角度看,虽然公司目前整体财务状况较为稳定,但为应对重大投资计划带来的资金压力,仍需留存一定资金以确保债务的按时偿还。

公司本年度未进行现金分红,是为了更好地平衡公司发展与股东利益,保障公司在行业竞争中具备足够的资金实力,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0号——权益分派》等有关规定。

二、留存未分配利润的预计用途以及收益情况

(一)预计用途

公司留存利润将主要用于2025年度业务拓展、技术研发、人才建设及补充

流动资金等方面,以推动公司稳健发展。

(二)收益情况

通过上述事项,预计将为公司带来多方面的收益。从长期来看,与重要客户的深度合作将进一步提升公司的品牌知名度和市场影响力;技术创新和产品升级将提高公司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优秀的人才将为公司带来更多的创新思路和解决方案;充足的流动资金确保公司能够及时应对市场变化和经营中的各种挑战。

三、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便利的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规定,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了便利。公司通过多种渠道及时、准确地披露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以及权益分派相关信息,包括在指定信息披露平台发布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确保中小股东能够充分了解公司的运营情况和分红政策。

四、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措施

(一)优化经营管理,提升盈利能力

公司将持续优化内部管理流程,加强成本控制和预算管理。通过精细化管理,合理配置资源,提高运营效率。加强对各项业务的监督和考核,确保各项工作目标的顺利实现。同时,加大对高附加值产品及服务的投入,提高公司的毛利率和净利率,从而提升公司的整体盈利能力。

(二)强化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

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密切关注市场动态、政策变化、行业竞争等风险因素,提前制定应对策略。加强内部控制,规范公司运营流程,严格把控各项风险环节。加强对财务风险的监控,合理安排资金,确保公司资金链的安全稳定。

通过有效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防范财务风险和经营风险,保障公司的稳健发展。

(三)提升信息披露质量,稳定股东回报预期。

公司将进一步提高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确保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通过清晰、易懂的信息披露,让投资者充分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和发展前景。同时,公司将制定合理的利润分配政策,保持利润分配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稳定股东回报预期,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

审议《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鉴于公司将自有房产对外出租,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要,拟对经营范围进行修订,增加“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经营范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

上述议案存在特别决议议案,议案序号为(九);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议案序号为(六)、(八);

上述议案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议案序号为(六);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

2、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

3、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

法人单位印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4、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

法人单位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登记时间:2025年4月15日9:00-15:00

(三)登记地点:重庆市长寿区齐心大道38号康普化学技术研究院,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联系人:张渝

联系地址:重庆市长寿区齐心大道38号

联系电话:023-40716564

传真:023-40717027

邮政编码:401220

(二)会议费用:与会股东交通费、食宿费用自理。

五、备查文件目录

《重庆康普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重庆康普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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