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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奇智造: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北京证券交易所 04-01 00:00 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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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833781证券简称:瑞奇智造公告编号:2025-006

成都瑞奇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3月30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5年3月20日以专人通知方式发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唐联生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议案审议程序等方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7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要求,公司管理层编制了《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由总经理代表管理层汇报2024年管理层履职和公司经营情况,并将《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无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要求,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由董事长代表董事会汇报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情况,并将《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无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公司独立董事就2024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编制了《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www.bse.cn)上披露的

《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黎仁华)》(公告编号:2025-008)《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居平)》(公告编号:2025-009)及《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陈实)》(公告编号:2025-010)。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6号——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等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www.bse.cn)上披露的

《2024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11)和《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12)。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于2025年3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84979531.57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84979531.57元母公司资本公积为165025325.10元。

2024年度公司权益分派预案为:公司目前总股本为140515504股,以未

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元(含税);以资本公积向全体

股东以每10股转增1股,不送红股。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发现金红利

2810310.08元,转增14051550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www.bse.cn)上披露的《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5年3月3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

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公司董事会对公司2024年

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形成了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上述内部控制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www.bse.cn)上披露的

《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告编号:2025-014)、《成都瑞奇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上会师报字〔2025〕第3636号)(公告编号:2025-015)。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于2025年3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号)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53号——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年度报告》的规定,公司编制了《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受公司委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公司《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核报告》(上会师报字〔2025〕第3635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www.bse.cn)上披露的《成都瑞奇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核报告》(公告编号:2025-017)。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于2025年3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和公司2024年度实际

经营情况,公司编制了《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于2025年3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2025年生产经营计划及经营目标,综合考虑市场及行业的发展状况,公司编制了《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于2025年3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对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自查,编制了《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委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成都瑞奇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上会师报字〔2025〕第3634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www.bse.cn)上披露的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18)、《关于成都瑞奇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公告编号:2025-020)。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于2025年3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等规定,公司董事会结合独立董事个人签署的独立性自查报告,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黎仁华、居平、陈实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了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www.bse.cn)上披露的《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23)。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审计委员会对2024年度工作情况进行总结,编制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www.bse.cn)上披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公告编号:2025-024)。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于2025年3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年度审计工作履职情况进行了监督,并编制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www.bse.cn)上披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公告编号:2025-025)。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于2025年3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公司对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评估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www.bse.cn)上披露的

《关于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职情况评估的报告》(公告编号:2025-026)。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于2025年3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

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审计费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www.bse.cn)上披露的

《拟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5-027)。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于2025年3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

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前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拟投资的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现金管理开展的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如单笔投资产品的存续期超过签署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期满之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www.bse.cn)上披露的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8)。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考核情况和2025年度薪酬考核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对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进行了考核确认。根据公司《董监高薪酬管理制度》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公司拟定了《2025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www.bse.cn)上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

2025年3月3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考核情况和2025年度薪酬考核方案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公司董事江伟先生兼任公司总经理,回避表决本议案。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考核情况和2025年度薪酬考核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对董事2024年度薪酬进行了考核确认。根据公司《董监高薪酬管理制度》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公司拟定了《2025年度公司董事薪酬考核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www.bse.cn)上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7票。

2025年3月3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考核情况和2025年度薪酬考核方案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鉴于本议案涉及全体董事,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了保证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与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开展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www.bse.cn)上披露的《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0)。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为满足公司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2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公司拟以自身资产或信用提供总额度不超过2亿元的担保(包括新增及原授信到期后续展)。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审议该事项的股东大会通过前生效。在授信额度和期限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代表签署相关协议,并授权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办理相关业务手续。上述具体事项以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最终签订的相关合同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www.bse.cn)上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1)。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5年3月3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了完善公司治理水平,根据《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制定了《舆情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www.bse.cn)上披露的

《舆情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5-022)。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暨变更营业执照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实施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转增股本,公司注册资本由14051.5504万元变更为15456.7054万元,公司股份总数由14051.5504万股变更为15456.7054万股(最终数据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实际登记确认的数据为准)。

公司拟将营业执照记载的经营期限由“2001-08-21至2031-08-20”变更为

“2001-08-21至长期”。

综上,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变更登记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www.bse.cn)上披露的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1.议案内容:

公司拟定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www.bse.cn)上披露的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公告编号:2025-

033)。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一)《成都瑞奇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二)《成都瑞奇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三)《成都瑞奇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成都瑞奇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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