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湖南惠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作为
湖南惠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同新材”或“公司”)向不特定合
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保荐机构,对惠同新材履行持续督导义务,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及业务规则的要求,对惠同新材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2023年6月12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同意湖南惠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
1275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公司本次发行股数21700000股(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后),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8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5860000.00元(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后),扣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9032331.25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天职业字[2023]40560号”及“天职业字[2023]44361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上述发行股份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如下:单位:元募集资金计划累计投入募集投入进度(%)
序号募集资金用途实施主体投资总额(调资金金额(3)=(2)/
整后)(1)(2)(1)年产350吨金湖南惠同新材料
182713882.8600%
属纤维项目股份有限公司湖南惠同新材料
2补充流动资金26318448.3926741211.89100%
股份有限公司
合计109032331.2526741211.8924.53%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账户名称银行名称账号金额(元)
湖南惠同新材料股份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5911803463363162230.76
有限公司司益阳分行608081268075(注2)80000000.00湖南惠同新材料股份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
5498018800014211410497.41
有限公司限公司益阳分行
合计83172728.17
注1:上表金额包括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
注2:该银行账号系公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对应的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号
三、募集资金暂时闲置的原因
由于政府土地规划调整导致公司募投项目之“年产350吨金属纤维项目”实
施地点和实施方式变更,尚需办理项目备案变更,并取得环评、安评、能评审批以及建设规划许可和施工许可等前置审批。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暂时闲置的情况。
四、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产品具体情况
2023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2023年9月19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5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包括银行定期存款、协定存款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可以保障本金安全的银行存款种类),使用期限自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有83062230.76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报告期内产生的收购买主体签约银行产品名称收益类型益(元)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益阳
本公司446620.38分行协定存款及保本型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定期存款
本公司73967.52益阳分行
合计520587.90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拟继续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包括银行定期存款、协定存款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可以保障本金安全的银行存款种类),使用期限自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到期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即2024年9月19日至2025年9月18日,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开立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专用结算账户仅用于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专用结算,不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现金管理到期赎回后需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已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益阳分行开立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银行账号为
608081268075。
(二)投资决策及实施方式本次拟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
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自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到期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指定总经理负责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现金管理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需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
(三)投资风险与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虽然投资产品均经过严格筛选和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投资产品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相关产品,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控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为尽可能降低投资风险,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
(1)公司将及时跟踪、分析各投资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
或判断可能出现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总经理向董事会报告;
(4)公司将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对公司的影响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包括银行定期存款、协定存款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可以保障本金安全的银行存款种类),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通过进行适度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六、相关审批程序及意见
2024年7月2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
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程序。该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综上,保荐机构对于公司本次暂时性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本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惠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孙星德赵金浩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