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3751证券简称:惠同新材公告编号:2024-066
湖南惠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0月9日
2.会议召开地点:湖南惠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麓谷分公司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及其他方式相结合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雷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等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13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4248086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95%。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2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406436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8%。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4人,出席4人;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4.公司高管及见证律师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议案内容议案一、《关于提名李程垒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因工作岗位变动,熊立军先生、曾鹏恺先生辞去公司董事职务。为保证董事会工作的持续稳定开展,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提名李程垒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职期限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议案二、《关于提名王文豪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因工作岗位变动,熊立军先生、曾鹏恺先生辞去公司董事职务。为保证董事会工作的持续稳定开展,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提名王文豪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职期限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议案三、《关于提名姚瑛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因工作岗位变动,刘月娥女士辞去公司监事会主席及监事职务。为保证监事会工作的持续稳定开展,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监事会提名姚瑛女士为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任职期限至第六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2.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表决结果
议案得票数占出席会议议案名称得票数是否当选序号有效表决权的比例议案一《关于提名李程垒42480862100%当选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议案二《关于提名王文豪42480862100%当选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3.关于增补监事的议案表决结果
议案得票数占出席会议议案名称得票数是否当选序号有效表决权的比例议案三《关于提名姚瑛女42480862100%当选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议案议案得票数占出席会议得票数是否当选序号名称有效表决权的比例议案一《关于提名李程垒4064362100%当选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议案二《关于提名王文豪4064362100%当选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律师(二)律师姓名:傅怡堃、黄勇
(三)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会议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经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董事、监事变动议案生效情况姓名职位职位变动生效日期会议名称生效情况李程垒董事任职2024年102024年第三次临审议通过月9日时股东大会王文豪董事任职2024年102024年第三次临审议通过月9日时股东大会姚瑛监事任职2024年102024年第三次临审议通过月9日时股东大会
五、备查文件目录(一)《湖南惠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南惠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湖南惠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