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3580证券简称:科创新材公告编号:2024-059
洛阳科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2年4月25日,公司发行普通股2000万股(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
发行方式为直接定价方式,发行价格为4.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92000000.0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83483836.09元,到账时间为2022年4月28日。公司因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取得的募集资金净额为13796550.00元,到账时间为2022年6月13日。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存储的具体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上述发行股份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元投入进度募集资金计划累计投入募集
序募集资金实施主(%)投资总额(调资金金额号用途体(3)=(2)/
整后)(1)(2)
(1)
年产1.6万吨冶炼
1公司25608108.4125608108.41100.00%
洁净钢用功能复合材料年产6000吨新能源电池材料
2公司73673735.2110401391.0614.12%
用碳化硅复合材料生产线合
--99281843.6236009499.47-计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账户名称银行名称账号金额(元)洛阳科创新招商银行洛阳分行营业
材料股份有37990045401063934353997.30部限公司
合计--34353997.30
(二)募集资金暂时闲置的原因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了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一)投向情况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资金安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公司拟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以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公司本次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日常经营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使用期限届满之前,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二)公司流动资金不足的原因公司生产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增加等因素所致。
(三)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性投资情况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前12个月不存在财务性投资。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满足公司业务增长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影响,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进行。
(五)是否存在高风险投资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用于高风险投资的情形。
四、决策程序
2024年8月14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保荐机构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科创新材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该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和《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以及科创新材《公司章程》、《洛阳科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等有关规定,并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科创新材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财务性投资和高风险对外投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洛阳科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二)监事会意见公司本次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相关程序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洛阳科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没有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
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超过12个月。
六、备查文件
1、《洛阳科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洛阳科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3、《洛阳科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4、《川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洛阳科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洛阳科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