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康乐卫士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暨公司提供反担保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存机构”)作为北京康乐
卫士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乐卫士”、“公司”)持续督导的保存机
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存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
蓉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对康乐
卫士子公司申请银行投信暨公司提供反担保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本次担保的具体情况
为满足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康乐卫士(昆明)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昆明康乐”)拟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圆通支行申请授信额
度500万元,授信期限1年、贷款期限3年,产品为流动资金贷款,担保方式为
云南省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公司为云南省融资担
保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
本次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0.55%,公司累积对外担保(含
对控股子公司)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6.94%.
具体授信担保事项及条款内容以各方最终签定的合同为准.
二、本次担保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4年12月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子
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暨公司提供反担保的议案》,议察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
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情况: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保存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存机构认为:公司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暨公司提供反担保事项的
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
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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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保存机构对公司本次子公司申
请银行授信暨公司提供反担保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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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康乐卫士生物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子公司中请银行授信暨公司提供反担保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存代表人:
M
赵洞天
无
王天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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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日
04年12月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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