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3523证券简称:德瑞锂电公告编号:2024-080
惠州市惠德瑞锂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1月13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二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何献文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会议出席人员资格与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23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3270138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2813%。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2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35313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86%。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6人,出席6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4.公司高管及相关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其中董事长、总经理潘文硕
先生因公出差无法现场出席,委托董事何献文代其出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以信用、抵押、质押、保证等方式向中国工商银行及其他银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6000万元
的综合授信(包括新增及原授信到期后展期)。综合授信的种类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等。授信期限内,各银行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公司实际融资方式、担保方式、融资利率、融资期限、融资额度等由公司与银行签署的最终合同确定。
为确保上述银行授信业务的顺利开展,董事会建议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办理上述授信项下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融资方式、担保方式、融资利率、融资期限、融资额度的确定及相关合同协议的签署。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2701381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
(二)审议通过《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等外汇衍生品业务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有效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的影响,公司拟根据实际情况开展远期结售汇等外汇衍生品业务。公司用于远期结售汇等外汇衍生品业务的合约外币金额不超过4000万美元(任一时点最高额不超过4000万美元),该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并可在有效期内循环滚动使用,如遇单笔业务的存续期超过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之日止。为保证业务的顺利开展,公司董事会建议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在决议有效期内及前述额度范围内全权负责远期结售汇等外汇衍生品业务有关协议的签署等事宜。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2701381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
(三)审议通过《关于拟增加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因公司日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增加经营范围,同时根据市场监督管理登记机关的要求,进一步规范经营范围的登记内容,需对公司原经营范围的部分表述进行统一调整。经调整后,公司经营范围将变成:一般项目:电池制造;
电池销售;电池零配件生产;电池零配件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技
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
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子元器件批发;
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仪器仪表制造;仪器仪表销售;机械设备租赁;
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电容器及其配套设备制造;电容器及其配套设备销售;电子专用设备制造;电子专用设备销售;合同能源管理;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根据上述变更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工商变更登记、备案办理完毕之日止。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股数32701381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
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罗元、张立丹
(三)结论性意见
德瑞锂电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一)《惠州市惠德瑞锂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惠州市惠德瑞锂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惠州市惠德瑞锂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