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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大连汇隆活塞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或保
荐机构”)作为大连汇隆活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隆活塞”、“公司”)向
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
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
《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汇隆活塞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2年12月6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做出《关于同意大连汇隆活塞
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
3073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2023年6月
15日,北京证券交易所出具《关于同意大连汇隆活塞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在北京
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函》(北证函[2023]252号),公司公开股票发行数量为4,300
135,450,000.00万股(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募集资金总额元,募集资金净
额为123,269,528.34元,公司股票于2023年6月21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2023年7月21日,公司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后,公司累计募集资金总额为
155,767,500.0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142,436,372.68元.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存储的具体情况
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上述发行股份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元序号募集资金用途实施主体募集资金计划投资总额(调整后)(1)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2投入进度(%)(3)=(2)/(1)
1轨道交通及船舶关键铸件生产线扩建项目公司115,490,000.0022,852,143.5019.79%
1序号募集资金用途实施主体募集资金计划投资总额(调整后)(1)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2投入进度(%)(3)=(2)/(1)
2中速内燃机活塞设计技术研发中心项目公司16,946,372.68670,857.633.96%
3补充流动资金公司10,000,000.0010,000,592.78100.01%
合计--142,436,372.6833,523,593.9123.54%
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账户名称银行名称账号金额(元)
大连汇隆活塞股份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金州支行21250161006300003424292,510.75
大连汇隆活塞股份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金州支行营业部2986834712941,383,108.65
大连汇隆活塞股份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金普新区支行41190384041010862,009.07
合计1,737,628.47
注: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余额为
98,000,000.00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2,000,000.00元.
(二)募集资金暂时闲置的原因
根据《大连汇隆活塞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中关于募集资金运用的相关
安排,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资于轨道交通及船舶关键铸
件生产线扩建项目、中速内燃机活塞设计技术研发中心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由
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
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具体情况
汇隆活塞于2023年10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
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
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含本数)的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
超过12个月.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截至2024年10月21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1,200万
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未超
12过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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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一)投向情况
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
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到期前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仅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影响
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的情形.
(二)公司流动资金不足的原因
公司生产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增加.
(三)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性投资情况
公司于本次董事会召开前12个月不存在财务性投资,本次用于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不存在财务性投资的计划.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
率,满足公司业务增长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进行的情形,
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五、决策程序
2024年10月1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
2024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该议案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专项意见说明
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汇隆活塞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的事项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该等事项在董
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影响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正常开展,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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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
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
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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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大连汇隆活塞股份
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宇盖章页)
VP
保荐代表人:
傅胜任俊杰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7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