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3429证券简称:康比特公告编号:2025-014
北京康比特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进展情况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回购方案基本情况
(一)审议及表决情况
北京康比特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于2025年2月1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份回购价格上限及延长实施期限的议案》。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4号——股份回购》《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则制度规定,前述事项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提升公司股票长期投资价值,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的盈利能力等因素,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股权激励,以此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构建长期激励与约束机制,确保公司长期经营目标的实现,提升公司整体价值。
(三)回购股份的种类、方式、价格区间
本次回购方式为竞价方式回购,回购股份类型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根据董事会2024年8月26日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和
2025年2月10日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股份回购价格上限及延长实施期限的议案》,
自2025年2月11日起公司股票回购价格上限由13.00元/股上调为25.00元/股。
自董事会决议至回购完成期间,如公司存在权益分派等事项,将自权益分派实施之日起,及时调整回购价格。调整公式为:P=(P0﹣V*Q/Q0)/(1+n)其中:P0为调整前的回购每股股份的价格上限;V为每股的派息额;Q为扣除已
回购股份数的公司股份总额;Q0 为回购前公司原股份总额;n 为每股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股票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P为调整后的回购每股股份的价格上限。
(四)回购用途及回购规模本次回购股份主要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本次拟回购资金总额不少于10000000元,不超过20000000元,同时根据本次拟回购金额及上调后的拟回购价格上限25.00元/股测算预计回购数量区间为
740524股至1140523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59%至0.92%,具体回购股份
的数量以回购完成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自董事会决议至回购完成期间,如公司存在权益分派等事项,将自权益分派实施之日起,及时调整剩余应回购股份数量。
(五)回购资金来源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
(六)回购实施期间
1.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同时根据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股份回购价格上限及延长实施期限的议案》,回购实施期限延期1个月,延期至2025年3月25日,即回购实施期限为自2024年8月26日至2025年3月25日。回购期限内,公司将加强对回购交易指令的管理,做好保密工作,严格控制知情人范围,合理发出回购交易指令。
2.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实施期限提前届满,回购结束: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股份金额达到上限,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股份金额达到下限,回购方案可自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实施回购事宜,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生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公司根据回购规则在下列期间不实施回购:1)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2)北京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回购方案实施进展情况
进展公告类型:截至上月末累计回购情况
回购实施进度:截至2025年2月28日,已回购金额占拟回购金额上限的比例为
46.95%。
截至2025年2月28日,公司通过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以连续竞价转让方式回购公司股份800346股,占公司总股本0.64%,占拟回购总数量上限的70.17%,最高成交价16.24元/股,最低成交价为9.30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9389530.45元(不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占公司拟回购资金总额上限的46.95%。
除调整股份回购价格上限并延长实施期限外,本次回购实施情况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
三、备查文件
《公司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交易明细》北京康比特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