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3284证券简称:灵鸽科技公告编号:2024-143
无锡灵鸽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解除限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股票解除限售数量总额为2010475股,占公司总股本1.91%,可交易时间为2024年11月8日。
二、本次股票解除限售的明细情况及原因
单位:股
是否为控股董事、监本次解除股东姓本次解本次解除限尚未解除
序股东、实际事、高级限售股数名或名限售原售登记股票限售的股号控制人或其管理人员占公司总称因数量票数量一致行动人任职情况股本比例
1 李建军 否 否 B 1010000 0.96% 0
2 李世通 否 否 B 1000475 0.95% 200000
合计—20104751.91%200000
注:解除限售原因:
A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每年解除限售
B 离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解除限售
C 自愿限售解除限售
D 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
E 公开发行前特定主体股票解除限售上市
F 参与战略配售取得股票解除限售上市
G 其他(说明具体原因)
三、本次股票解除限售后的股本情况
股份性质数量(股)百分比
无限售条件的股份4539787043.32%
有限售条件的1、高管股份3654689534.88%
股份2、个人或基金00%3、其他法人2284088021.80%
4、限制性股票00%
5、其他00%
有限售条件股份合计5938777556.68%
总股本104785645100%
注:如公司近期办理过新增股份登记的,公司总股本以新增股份登记后的总股本为准。
四、其它情况
(一)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不存在尚未履约的承诺
(二)不存在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形
(三)不存在上市公司对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的违规担保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行为的情况
(四)在本次解除限售的股票中,不存在上市公司、上市公司股东约定、承诺的限售股份
(五)其他说明事项
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东如属于《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8号——股份减持和持股管理》等规定
的减持预披露主体,若后续减持股份,将在减持前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无锡灵鸽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名册》
《无锡灵鸽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售股份数据表》
《无锡灵鸽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解除限售申请书》
《无锡灵鸽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解除限售申请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关于发布解除限售公告的通知》无锡灵鸽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