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云南生物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
问询函
问询函【2024】第015号
云南生物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物谷)董事会:
2024年7月5日,你公司披露《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称,鉴于目前公司已完成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为进一步提高公司治理水平,更好发挥董事作用,公司拟提前对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对于非独立董事提名事项,你公司3名董事对新意资本提名董事提出反对意见,其中,现任独立董事郝小江、现任董事林梓峰认为,林艳和曾向新意资本发出表决权委托解除的报告,新意资本无权提名董事;现任董事杨智玲认为,新意资本与金沙江、林艳和的表决权委托存在争议,建议涉及表决权争议股份的提名暂时搁置。
请你公司函询相关股东后,就以下事项进行核实、说明:
(1)请说明林艳和对新意资本提出解除表决权委托的具体过程,并结合表决权委托协议的具体内容说明交易双方是否就表决权委托
解除事项达成一致,以及相关表决权所涉及股份对应的投票权归属。
请公司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2)请说明本次表决权委托争议事项是否会对你公司日常生产
经营、重大决策程序及公司治理产生不利影响,你公司及相关股东拟采取何种措施防范或消除不利影响,并充分提示相关风险;
(3)请说明你公司及相关股东认为应当予以说明的其他事项。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请公司律师就问题1发表意见,于2024年7月12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邮箱(feedback@bse.cn),并对外披露。
特此函告。
上市公司管理部
2024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