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3230证券简称:欧康医药公告编号:2024-086
成都欧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事项
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成都欧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3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监管指引3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事项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关于调整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
量事项的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调整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权益数量的事项,已经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管理办法》、《监管指引3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2024年股
权激励计划中的相关规定,并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不存在禁止获授权益的情况,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对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二)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1、本次授予权益情况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计划存在差异。鉴于公司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中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公司拟向其授予
的限制性股票,因此需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及授予权益数量进行调整。调整后,公司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由35人调整为34人,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由164.51万股调整为163.59万股。
2、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均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引第3号》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及本次激励计
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不存在《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引第
3号》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包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
长兼总经理赵卓君及其配偶贾秀蓉、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伍丽,不包括公司监事、独立董事、外籍员工及其他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本次拟获授权益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满足获授权益的条件。
3、公司未发生不得授予权益的情形,激励对象未发生不得获授权益的情形,
本次激励计划无获授权益条件。
4、本次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激励计划(草案)》中的有关规定。
综上,监事会同意确定以2024年9月25日为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以
5.41元/股为授予价格,向34名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合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163.59万股。
成都欧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