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3230证券简称:欧康医药公告编号:2024-079
成都欧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9月19日
2.会议召开地点:四川省邛崃市临邛工业园区创业路 15 号公司 B 区技术中
心办公楼三楼第一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赵卓君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17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5665113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90%。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1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501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3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定了《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告编号:2024-064)。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67958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涉及回避事项,关联股东赵卓君、伍丽、成都欧康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赵仁荣、贾秀蓉、赵香、韩英、魏柳丽、张远林、侯霞莉、杨
亚杰、刘婷婷、尹虎伟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拟认定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
1.议案内容:为进一步增强公司管理团队和核心技术(业务)团队的稳定性,吸引与留
住优秀人才,保证业务长期稳健发展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拟提名刘冰山等30人为公司核心员工,上述提名需向全体员工公示和征求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对拟认定核心员工进行公示并征求意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5)。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1329993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涉及回避事项,关联股东赵卓君、成都欧康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赵仁荣、贾秀蓉、赵香、韩英、张远林、侯霞莉、杨亚杰、刘婷婷、尹虎伟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实施股权激励计划,董事会相应地拟定了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公司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拟定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及授予条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公告编号:2024-066)。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67958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涉及回避事项,关联股东赵卓君、伍丽、成都欧康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赵仁荣、贾秀蓉、赵香、韩英、魏柳丽、张远林、侯霞莉、杨
亚杰、刘婷婷、尹虎伟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保证公司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公告编号:2024-067)。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67958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涉及回避事项,关联股东赵卓君、伍丽、成都欧康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赵仁荣、贾秀蓉、赵香、韩英、魏柳丽、张远林、侯霞莉、杨
亚杰、刘婷婷、尹虎伟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与激励对象签署股权激励授予协议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因需要进行股权激励,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3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等相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与激励对象签署《股权激励授予协议书》。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67958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涉及回避事项,关联股东赵卓君、伍丽、成都欧康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赵仁荣、贾秀蓉、赵香、韩英、魏柳丽、张远林、侯霞莉、杨
亚杰、刘婷婷、尹虎伟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的有关事
项: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
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回购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的限制性股票份额在其他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
(5)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
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与激励对象签署《股权激励授予协议书》;
(6)授权董事会对公司和激励对象的授予资格、解除限售资格、解除限售条件进行审查确认;
(7)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解除限售;
(8)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限售事宜;
(9)授权董事会决定股权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
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办理已身故(死亡)的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继承事宜,终止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0)授权董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股权激
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
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1)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授予数量、授予价格和授予日等全部事宜;
(12)授权董事会实施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
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
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财务顾问(如有)、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5、上述授权事项中,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的
其他事项,可由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上述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实施完毕之日止。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67958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涉及回避事项,关联股东赵卓君、伍丽、成都欧康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赵仁荣、贾秀蓉、赵香、韩英、魏柳丽、张远林、侯霞莉、杨
亚杰、刘婷婷、尹虎伟回避表决。
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议案议案同意反对弃权序号名称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一)《关于公司
<2024年股权
239888100%00%00%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三)《关于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激励239888100%00%00%对象名单的议案》(四)《关于公司
<2024年股权
激励计划实施239888100%00%00%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五)《关于与激励
239888100%00%00%
对象签署股权激励授予协议书的议案》(六)《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
239888100%00%00%
年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涉及公开征集表决权事项的表决情况议案议案公开征集获得授权情况合计表决结果序号名称股东人数持股数量持股比例《关于公司
<2024年股
(一)权激励计划000%通过(草案)>的议案》《关于
2024年股
权激励计划
(三)000%通过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
(四)000%通过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的议案》《关于与激励对象签署
(五)股权激励授000%通过予协议书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
(六)理2024年000%通过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征集人是否按照已披露的表决意见和股东授权委托书指示代为是行使股东权利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恒(重庆)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赵禹吉律师、张瑞雪律师
(三)结论性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及召集人资格、会
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成都欧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德恒(重庆)律师事务所关于成都欧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成都欧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