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2982证券简称:锦波生物公告编号:2024-098
山西锦波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参与投资设立产业基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合作投资概述
(一)基本情况
为全方位助力公司在合成生物领域拓展产业布局及海外业务发展,推动技术原始创新,提升核心竞争力,山西锦波生物医药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招商局资本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局资本(北京)”)签署合作协议。协议约定公司拟认缴出资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参与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引导基金二期(有限合伙)(暂定名,具体名称以工商行政管理机构核定名称为准,以下简称“服贸基金二期”)的发起设立,成为服贸基金二期的有限合伙人。
(二)是否使用募集资金本次投资不使用募集资金。
(三)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投资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四)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五)决策与审议程序公司于2024年12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参与投资设立产业基金的议案》。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投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主要合作方的基本情况
(一)主要合作方的基本情况
1、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招商局资本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1MA00BW477P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周星
控股股东:深圳市招服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实际控制人:招商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商局集团”)
成立日期:2017年2月9日
注册资本:100000000元
注册地址:北京市房山区长沟镇金元大街 1号北京基金小镇大厦 B座 410经营范围:资产管理;投资管理;项目投资;投资咨询(中介除外)。(“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市场
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拟投资基金基本情况
(一)投资基金的基本情况1、基金名称: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引导基金二期(有限合伙)(暂定名)
2、主要经营场所:以实际公司注册为准
3、基金组织形式:有限合伙企业
4、有限合伙的经营范围为: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
理、投资咨询等活动(须在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
(以市场监督管理机关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
5、基金管理人:招商局资本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6、执行事务合伙人:招商局资本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注:上述信息以登记机关最终核准内容为准。
(二)投资基金的管理模式
服贸基金二期将采取全方位的主动投资管理,集合招商局集团金融板块优势,利用国家级基金特有的政策支持,为企业提供政策咨询服务,利用好包括财政部、商务部、各地财政和商务部门、相关行业协会对基金的多元化支持,覆盖从项目筛选到项目退出的全流程管理。
(三)投资基金的投资模式
1、投资领域
服贸基金二期采取“母基金+直投”的方式进行市场化运作,其中,不低于70%投向子基金、不超过30%用于直接投资,引导社会资本投向有海外收入的服务贸易企业。重点投向《服务出口重点领域指导目录》《服务外包产业重点发展领域指导目录》列明的重点领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外贸新业态新模式的意见》(国办发〔2021〕24号)要求,支持培育外贸新业态新模式,包括健康科技、跨境电商、跨境物流和海外仓等新业态新模式、数字经济等领域的服务贸易企业等。
2、盈利模式
服贸基金二期采取市场化方式运作,通过严格筛选符合资格的子基金、优质企业,将资金投向具有较高技术含量、较清晰商业模式且具有较高增长空间的优质企业。同时,服贸基金二期兼顾政策效益、财务收益及地方服贸产业发展,将积极利用各方资源,为被投企业提供多维度多阶段投后赋能服务,通过IPO、并购及子基金退出或份额转让等市场化退出方式实现资金回收。
四、合作投资对上市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2024年6月27日,中央企业未来健康产业合成生物领域创新联合体正式成立,招商局集团为合成生物领域创新联合体总指挥长单位。本次投资是公司基于长远发展的战略性探索,有助于公司在合成生物领域拓展产业布局及海外业务布局,为公司后期打造新的利润增长点,实现公司的持续发展。
本次投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投资方向,在保证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发展的前提下,依托基金管理人的专业团队优势、项目资源优势和平台优势,积极寻找具有良好发展前景的项目,不会对现有业务开展造成资金和财务压力,不会影响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运行,亦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合作投资的风险分析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尚未与招商局资本(北京)签署合作协议,合作协议尚需履行内部流程。另外,服贸基金二期尚处于筹备阶段,且该基金此后还存在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投资标的、经营管理、交易方案等多种因素影响,因而存在投资失败或亏损等不能实现预期收益的风险。在后续过程中仍可能存在其他相关不确定因素,公司将充分考虑各方建议,审慎研究决定,并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次合作的专业机构具有丰富的投资经验并具有专业的风险控制体系。公司将加强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密切关注相关监管政策变化,按照规范要求和内部控制制度要求,严格做好投资风险管控,切实降低和规避投资风险,有效维护公司投资资金安全。
六、备查文件目录
《山西锦波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山西锦波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