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2876证券简称:慧为智能公告编号:2024-064
深圳市慧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9月10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晓辉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8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3440070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5998%。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0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5人,出席5人;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基于对未来发展的良好预期,为了进一步回报股东,与各股东共同分享公司经营成果,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定了
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预案,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
利0.50元(含税)。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3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4-
055)。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4400703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议案内容议案二、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现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进行换届选举。现公司董事会提名李晓辉先生、洪浩波先生、朱文武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经资格审核,上述人员均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以及相关部门规
章、公司章程的规定。在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完成之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全体成员将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继续履行勤勉义务和职责。
本议案项下共3项子议案,分别为:
2.01《提名李晓辉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2.02《提名洪浩波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2.03《提名朱文武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3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董事、监事换届公告》(公告编号:2024-056)。
议案三、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现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进行换届选举。现公司董事会提名徐尧先生、邓家明先生担任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经资格审核,上述人员均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具备《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在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完成之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全体成员将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继续履行勤勉义务和职责。
本议案项下共2项子议案,分别为:
3.01《提名徐尧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3.02《提名邓家明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3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董事、监事换届公告》(公告编号:2024-056)。
议案四、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成员的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拟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公司监事会提名王静女士、黄松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与公司2024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监事候选人均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本议案项下共2项子议案,分别为:
4.01《提名王静女士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4.02《提名黄松军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3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董事、监事换届公告》(公告编号:2024-056)。
2.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表决结
果议案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是否当议案名称得票数序号有效表决权的比例选2.01《提名李晓辉先生34400703100%当选
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2.02《提名洪浩波先生34400703100%当选
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2.03《提名朱文武先生34400703100%当选
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3.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表决结果
议案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是否当议案名称得票数序号有效表决权的比例选3.01《提名徐尧先生为34400703100%当选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3.02《提名邓家明先生34400703100%当选
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4.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表
决结果议案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是否当议案名称得票数序号有效表决权的比例选4.01《提名王静女士为第34400703100%当选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4.02《提名黄松军先生为34400703100%当选
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议案议案同意反对弃权序号名称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一《关于公司671126100%00%00%
2024年半年度
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议案议案得票数占出席会是否得票数序号名称议有效表决权的当选比例2.01《提名李晓辉先生为第四届671126100%当选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2.02《提名洪浩波先生为第四届671126100%当选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2.03《提名朱文武先生为第四届671126100%当选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3.01《提名徐尧先生为第四届董671126100%当选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3.02《提名邓家明先生为第四届671126100%当选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杨阳、韦尤佳
(三)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集人资格、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
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经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议案生效情况职位姓名职位生效日期会议名称生效情况变动李晓辉董事任职2024年9月10日2024年第一次审议通过临时股东大会洪浩波董事任职2024年9月10日2024年第一次审议通过临时股东大会朱文武董事任职2024年9月10日2024年第一次审议通过临时股东大会徐尧独立董事任职2024年9月10日2024年第一次审议通过临时股东大会邓家明独立董事任职2024年9月10日2024年第一次审议通过临时股东大会王静监事任职2024年9月10日2024年第一次审议通过临时股东大会黄松军监事任职2024年9月10日2024年第一次审议通过临时股东大会
五、备查文件目录(一)《深圳市慧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二)《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慧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深圳市慧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