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2662证券简称:方盛股份公告编号:2024-091
无锡方盛换热器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任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任免基本情况
(一)任免的基本情况
无锡方盛换热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议案,表决结
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聘任陈春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职期限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自2024年10月29日起生效。上述聘任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任命原因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基于公司整体战略规划和经营管理需要,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提名,提名委员会审查,聘任陈春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职期限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三)新任董监高人员履历陈春,男,1986年2月12日,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8年7月至2009年7月,任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研发工程师;2009年7月至2020年 7 月,历任 Hydratech Industries 中国区研发工程师、研发经理、研发总监;2020 年
7月至2021年7月,任浙江风一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1年7月至2021年 12 月,任 LJM(宁波延晟机械有限公司)中国区顾问;2021 年 12 月至 2023 年 12月,任新乡市万和过滤技术股份公司董事、常务副总;2023 年 12 月至今,加入无锡方盛换热器股份有限公司,主管研发中心工作。
二、任命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公司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任命未导致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和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次任命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
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父母和子女情形。
(一)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本次任命符合《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治理结构要求,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三、提名委员会或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意见
公司于2024年10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经审阅该议案内容,我们认为,陈春先生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不存在《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和《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具备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结合其个人履历、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情况,陈春先生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和履职能力,能够胜任所聘岗位。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一)《无锡方盛换热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二)《无锡方盛换热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无锡方盛换热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