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2662证券简称:方盛股份公告编号:2024-107
无锡方盛换热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本次会议为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月3日下午15:00。
2、网络投票起止时间:2025年1月2日15:00—2025年1月3日15:00。登记在册的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者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关注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提交投票意见。
投资者首次登陆中国结算网站进行投票的,需要首先进行身份认证。请投资者提前访问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中国结算官方
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进行注册,对相关证券账户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具体方式请参见中国结算网站(网址:www.chinaclear.cn)“投资者服务专区-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如何办理-投资者业务办理”相关说明,或拨打热线电话4008058058了解更多内容。
(六)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证券代码证券简称股权登记日普通股832662方盛股份2024年12月30日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上海市广发(无锡)律师事务所律师。
(七)会议地点
无锡方盛换热器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为加强公司募集资金监管,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等规定,以及《无锡方盛换热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拟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二)审议《关于拟变更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经营战略的需要,提升综合竞争力,公司拟对经营范围进行变更,最终的经营范围将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备案的内容为准。鉴于经营范围的变更,公司将对《公司章程》的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并制定了《公司章程修正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审议《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由于业务需要,公司预计2025年度会发生向关联方购买原材料、向关联方租赁厂房及宿舍并委托关联方代付水电费等日常性关联交易。
(四)审议《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根据公司目前资金使用情况,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计划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为10000万元人民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五)审议《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的流动资金需要,公司拟向各商业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
2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具体授信额度以各商业银行的最终授信数额为准。
(六)审议《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由于业务需要,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交易金额最高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或者等值外币),上述交易额度的有效期限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额度在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品种仅限于远期合约、掉期互换、期权等。
(七)审议《关于开展原材料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公司所需原材料的价格受市场波动,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及毛利产生重要影响。为防范及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给公司带来的经营风险,保证成本的相对稳定,公司拟开展原材料套期保值业务,套期保值的投资额度实行保证金的总额控制,保证金占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资金可循环使用)。
上述议案存在特别决议议案,议案序号为二;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议案序号为三;
上述议案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议案序号为三;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出席会议的股东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
(2)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的,代理人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股东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3)法定代表人出席股东大会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
(4)如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出席股东大会的,授权代表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5)股东可以信函、传真及上门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二)登记时间:2024年1月3日14:00—15:00
(三)登记地点:公司三楼会议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卫锋
联系地址:无锡市滨湖区马山五号桥工业园常康路30号
邮编:214092
电话:0510-68751950
(二)会议费用:出席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五、备查文件目录
《无锡方盛换热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无锡方盛换热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无锡方盛换热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