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2110证券简称:雷特科技公告编号:2024-077
珠海雷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珠海雷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2022年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LED 控制器和智能电源扩产建设项目”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已建设完毕并达到了预定可使用状态,故公司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2811号文《关于同意珠海雷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核准,并经北京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通过北京证券交易所系统采用全部向不
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了普通股股票6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0元。截至2022年11月29日,本公司共募集资金12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11868490.57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08131509.43元。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致同验字(2022)第
442C000745 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等有关规定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公司已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制度,并与申万宏源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募集资金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分别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五洲支行(账号:44050164683500001654)、中国银行珠海分行(账号:632776480684)以上二个账户开立之
后一直仅用于募投项目投入,未作其他用途。
公司根据募集资金用途使用募集资金,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要求向保荐机构提供专户资金使用的相关资料。
截至2024年12月24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银行名称账号初时存放金额截止日余额存储方式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440501646835000016544103.774107.20活期
限公司珠海五洲支行
中国银行珠海分行6327764806847000.000.66活期
合计11103.774107.86
三、募投项目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24日,公司募投项目投资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募集资金用途募集资金计划投资额(调整后)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 LED 控制器和智能电源扩
8007.915471.36
产建设项目
2研发中心建设项目2805.241652.64
合计10813.157124.00
四、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2022年12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置换金额1396792.44元。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宜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致同专字(2022)第 442A018400 号”鉴证报告。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24日,公司2022年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均已建设完毕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相关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计划投资额累计投入募集利息收入、理财收益募集资金预计节余项目名称(调整后)资金金额扣除手续费后净额金额
LED 控制器和
智能电源扩8007.915471.36310.082846.63产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
2805.241652.64108.631261.23
设项目
合计10813.157124.00418.714107.86
六、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公司在实施募投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谨慎使用募集资金,在保证募投项目质量的前提下,本着适用、合理、有效的原则选择设备类型,控制项目预算及成本、有效利用各种资源等措施,节约了部分募集资金。
七、节余募集资金后续使用计划及影响
鉴于公司募投项目已实施完毕,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上述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包含利息收入,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用于日常经营活动,有利于最大程度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益,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全体股东利益。
在上述节余募集资金转为流动资金后,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不再使用,公司董事会将委托相关人员办理专户注销事项。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八、决策程序和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12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第二十条规定:“上市公司单个或者全部募投项目完成后,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金额低于200万元且低于该项目募集资金净额5%的,可以豁免董事会审议程序,其使用情况应当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当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超过200万元或者该项目募集
资金净额5%的,需经过董事会审议,并由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发表明确意见;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高于500万元且高于该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0%的,还应当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截至2024年12月24日,公司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金额为4107.86万元,高于500万元且高于该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0%,该议案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由保荐机构发表明确意见。
(二)监事会意见2024年12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对资金的需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事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保荐机构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首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使用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因此,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首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九、备查文件目录
1、《珠海雷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珠海雷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3、《申万宏源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珠海雷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珠海雷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