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2110证券简称:雷特科技公告编号:2024-068
珠海雷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1月15日
2.会议召开地点:珠海市香洲区水岸一路183号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雷建文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会议召开情况、审议表决情况等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5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28238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41%。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0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4.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等规
则制度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修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交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4-066)。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8238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
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精诚粤衡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詹雅婧、黎子衍律师
(三)结论性意见
结论:本所律师认为,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珠海雷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
(二)《广东精诚粤衡律师事务所关于珠海雷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珠海雷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