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2110证券简称:雷特科技公告编号:2024-070
珠海雷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解除限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股票解除限售数量总额为3387000股,占公司总股本8.68%,可交易时间为2024年11月29日。
二、本次股票解除限售的明细情况及原因
单位:股本次解是否为控
董事、监除限售
股股东、本次解除尚未解除
股东姓名事、高级本次解限股数占序号实际控制限售登记限售的股或名称管理人员售原因公司总人或其一股票数量票数量任职情况股本比致行动人例珠海雷田投资合伙
1 否 否 E 3000000 7.69% 0
企业(有限合伙)
董事、副总
2 雷建强 否 A 387000 0.99% 1161000
经理
合计—33870008.68%1161000
注:解除限售原因:
A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每年解除限售
B 离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解除限售
C 自愿限售解除限售
D 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
E 公开发行前特定主体股票解除限售上市
F 参与战略配售取得股票解除限售上市
G 其他(说明具体原因)
三、本次股票解除限售后的股本情况股份性质数量(股)百分比
无限售条件的股份1541400039.52%
1、高管股份1044100026.77%
2、个人或基金34250008.78%
有限售条件的3、其他法人972000024.92%
股份4、限制性股票00%
5、其他00%
有限售条件股份合计2358600060.48%
总股本39000000100%
注:如公司近期办理过新增股份登记的,公司总股本以新增股份登记后的总股本为准。
四、其它情况
(一)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不存在尚未履约的承诺
(二)不存在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形
(三)不存在上市公司对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的违规担保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行为的情况
(四)在本次解除限售的股票中,存在上市公司、上市公司股东约定、承诺的限售股份
珠海雷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控股股东雷特投资,实际控制人雷建文、卓颖钊,雷建强(雷建文之弟,公司副总经理),员工持股平台雷田投资、小雷投资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公司/本人不转让或委托他人代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公司/本人持有或控制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等股份。
发行人公开发行并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公司/本人持有的发行人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前的股份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6个月。在延长锁定期内,本公司/本人不转让或委托他人代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持有或控制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等股份。(发行价指发行人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如果发行人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应按照有关规定作相应价格调整)。
公司触发上述延长锁定期的承诺,延长后锁定期截止日为2024年6月5日。
除上述承诺外,在本次解除限售的股票上述股东不存在其他约定、承诺的限售股份。珠海雷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雷建强所持公司股份已达到解锁条件,公司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2号——股票限售及解除限售》的有关规定对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股票办理股票解除限售登记。
(五)其他说明事项
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东属于《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8号—股份减持和持股管理》等规定的减持预披露主体,若后续减持股份,将在减持前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一)《珠海雷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解除限售的申请书》
(二)《珠海雷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解除限售申请表》
(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解除限售变更登记申报明细清单》
(四)《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发布解除限售公告的通知》珠海雷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