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田野创新股份有限公司募投项目延期及部分
募投项目名称变更的核查意见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海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田野创新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田野股份”或“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
《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9(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号一一-募集资金管理》等有关
规定,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及部分募投项目名称变更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
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账情况
2022年12月21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做出《关于同意田野创新股份有限
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199号),同
意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2023年1月19日,北京证券
交易所《关于同意田野创新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函》(北证函
[2023]10号)通知,公司股票于2023年2月2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获准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万股(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5,000
超额配售选择权新增发行730.40万股,发行价格3.60元/股,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
民币206,294,4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15,935,587.90元,募集资金净
额190,358,812.10元.上述募集资金分别于2023年1月16日和2023年3月6日到账,
并由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分别出具了《验资报告》(中兴华
验[2023]010004号)及《验资报告》(中兴华验[2023]010016号).
(二)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情况说明
2023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
根据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筹集资金实际情况,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金额进行调整,对于
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不足完成项目的部分,公司将以自筹资金解决,各项目拟投入
募集资金金额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原投入募集资金调整后拟投入募集资金
海南自贸港智能工厂(一期)建设项目9,000.007,035.88
海南达川热带特色产业扩产项目9,000.0012,000.00
合计18,000.0019,035.88
(三)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和《北京证券交
9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号募集资金管理》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制定的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相关要求,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制度,并已
与保荐机构、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海分行营业部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南田野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负责
海南自贸港智能工厂(一期)建设项目,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公司、中国工
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行营业部、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南达川食品有限公司负责海南达川热带特色产业扩产项目,开设募
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公司、海口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签署了
《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进度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序注释号 项目 募集资金计划投资总额① 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② 投入进度③=②l@ 原计划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
1海南自贸港智能工厂(一期)建设项目7,035.882,956.6842.02%2025年10月31日
2海南达川热带特色产业扩产项目12,000.0012,000.00100.00%2024年8月31日
合计19,035.8814,956.68--
三、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一)募投项目延期的概况
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经审慎分析和认真研究,为了维护全体股东和公
其他
司的利益,在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
拟对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序号募投项目名称原拟定投产时间延期后拟投产时间
1海南自贸港智能工厂(一期)建设项目2025年10月31日2026年12月31日
2海南达川热带特色产业扩产项目2024年8月31日2025年3月31日
(二)募投项目延期原因
公司募投项目“海南自贸港智能工厂(一期)建设项目”、“海南达川热带特色产
业扩产项目”均处于建设实施阶段,其中,海南自贸港智能工厂(一期)建设项目已
分两次取得项目总体计划用地,已启动项目设计、环境影响评价等前期工作,海南达
川热带特色产业扩产项目基本建设已完成,正处于生产设备布局、安装和调试的关键
阶段.募投项目之一海南自贸港智能工厂(一期)建设项目受总体计划用地分一期二
期分批供地影响,规划设计工作依据全部用地取得后才展开,加之总体项目体量较大、
规划报批审批流程较长等多方面因素影响,工期较计划出现延迟,从而影响了后续工
作进展.募投项目之二海南达川热带特色产业扩产项目受设备在选型过程中的优化比
选影响,对生产设备的安装调试稍有推迟.
综上,经公司审慎评估并结合募投项目目前实际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
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募投项目“海南自贸港智能工厂(一
期)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至2026年12月31日;将募投项目“海
南达川热带特色产业扩产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至2025年3月31日.
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名称变更的具体情况
根据海南省《关于文件冠名“海南自由贸易港”的管理规定》,公司拟将“海南
自贸港智能工厂(一期)建设项目”名称变更为“海南田野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食
品工厂建设项目”,并未改变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建
设内容及募集资金用途等.
五、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及部分募投项目名称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项目延期仅涉及
募投项目进度的变化;“海南自贸港智能工厂(一期)建设项目”名称变更,变更后
的募集资金项目名称将在当地行政审批机关完成备案手续后正式开始使用.
相关延期或名称变更事项并未改变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
地点、建设内容及募集资金用途等.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
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
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与股东的长远利益.
公司将严格遵守《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规定,科学合理决策,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和外部监督,确保募集资
金使用的合法有效,实现公司与投资者利益最大化.
六、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及部分募投项目名称变更所履行的决策程序
2024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
九次会议,审议了议案一《关于公司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议案二《关于公司部分
募投项目名称变更的议案》,董事会和监事会经审慎决定,同意将募投项目“海南自
贸港智能工厂(一期)建设项目”和“海南达川热带特色产业扩产项目”达到预定可
使用状态的日期分别延至2026年12月31日和2025年3月31日,将“海南自贸港
智能工厂(一期)建设项目”名称变更为“海南田野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食品工厂
建设项目”.上述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及部分募投项目名称变
更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本次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延期符合公司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海南自贸港智能工厂(一期)
建设项目”名称变更为“海南田野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食品工厂建设项目”是公司
配合规范冠名的管理要求,上述事项是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客观需求做
出的安排,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
9引第号一-募集资金管理》《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等相关规定
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募投项
目名称变更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田野创新股份有限公司募投项
目延期及部分募投项目名称变更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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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代表人:
张彦忠薛羽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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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海证券股份有银公
2年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