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2000证券简称:安徽凤凰公告编号:2024-088
安徽凤凰滤清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2月26日
2.会议召开地点:安徽凤凰滤清器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巫界树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9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63714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4967%。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1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3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3%。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8人,董事巫玟翰先生因公务缺席;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4.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暨聘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拟变更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
2024-085)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637116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3%;
反对股数3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7%;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无需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李莉、胡娟
(三)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
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法》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安徽凤凰滤清器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二)《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凤凰滤清器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安徽凤凰滤清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