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1906证券简称:舜宇精工公告编号:2024-083
宁波舜宇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本次会议为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已于2024年8月25日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公司同一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9月18日14:00。
2、网络投票起止时间:2024年9月17日15:00—2024年9月18日15:00。
登记在册的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者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关注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提交投票意见。
投资者首次登陆中国结算网站进行投票的,需要首先进行身份认证。请投资者提前访问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中国结算官方
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进行注册,对相关证券账户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具体方式请参见中国结算网站(网址:www.chinaclear.cn)“投资者服务专区-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如何办理-投资者业务办理”相关说明,或拨打热线电话4008058058了解更多内容。
(六)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证券代码证券简称股权登记日普通股831906舜宇精工2024年9月10日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本公司聘请的北京竞天公诚(杭州)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
(七)会议地点
余姚市舜贝路2号4楼会议室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出售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根据公司总体经营管理策略,宁波舜宇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余姚振北光电仪器有限公司转让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舜宇精工检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检测公司”)100%股份,转让后公司不再持有检测公司股份。具体成交金额依据资产评估价值由交易双方相互协商确定,并提请股东大会审批后授权董事长签署合同及落实相关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
披露的《关于出售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0)。
(二)审议《关于公司银行授信变更的议案》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并提供资产抵押的议案》和《关于董事长、总经理为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最高额保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现有宁波银行综合授信最高限额8300万元。上述授信由公司拥有的浙江省宁波市余姚市凤山街道金辉路8号的房产(浙(2023)余姚市不动产权第0041150号),建筑面积22048.40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14030.73平方米作为抵押担保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倪文军先生、总经理贺宗贵先生为其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现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发展及需要,拟对该银行授信做出以下调整:综合授信最高限额不超过1亿元,授信方式为公司的信用保证,具体内容以所签订的合同为准。
为优化工作流程,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协议并由公司财务部门在银行综合授信额度范围内办理相关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
披露的《关于公司银行授信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9)。
(三)审议《关于补选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监事会主席贺宗照先生因个人原因,已向公司监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根据《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现提名章霞萍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新任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时止,经审查符合任职资格。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
2、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有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股东账户卡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
3、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
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
4、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
法人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书面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
(二)登记时间:2024年9月17日12:30
(三)登记地点:余姚市舜贝路2号4楼会议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0574-62555858。(二)会议费用:与会股东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一)、《宁波舜宇精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宁波舜宇精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宁波舜宇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