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1627证券简称:力王股份公告编号:2024-073
广东力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2月4日
2.会议召开地点:广东力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与通讯会议相结合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年11月29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维海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董事长李维海先生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中关于董事会召开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9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暨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
1.议案内容:为充盈公司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
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具体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
(1)综合授信业务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固定资产贷款、贸易融资、项目贷
款、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保函、保理、开立信用证、票据贴现等。
(2)授信银行包括但不限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分行、东莞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星展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招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塘厦支行、中信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东莞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
莞分行、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
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李维海、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副董事长/总
经理王红旗、及全资子公司东莞市金辉电源科技有限公司自愿无偿为上述人民币
7亿元的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预计2025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5)。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经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书面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于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并出具了《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力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预计2025年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的核查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关联董事李维海、王红旗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授予总经理2025年度申请银行等金融机构授信事项决策及办理权限的议案》
1.议案内容:为提高公司经营周转能力,充盈公司流动资金,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同意
董事会授予总经理以下权限:
(1)2025年度内,根据公司流动资金及资金需求情况审批、决策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的申请银行等金融机构授信事项以及公司以所拥有的包括
但不限于土地、房产、机器设备等资产为相应授信提供担保事项,前述授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各类贷款、开具承兑汇票、票据贴现、信用证、保函等;
(2)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办理相应授信申请及担保事宜,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额度内的一切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额度申请、贷款、开具承兑汇票、担保、贸易融资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公司将按照具体的贷款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偿还借款。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情况,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与关联方深圳市中金岭南科技有限公司2025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因经营发展需要,预计2025年度与关联方深圳市中金岭南科技有限公司发生如下关联交易:公司向关联方深圳市中金岭南科技有限公司购买商品,预计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不含税)。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预计2025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5)。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经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书面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于本次预计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并出具了《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力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预计2025年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的核查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关联董事李维海、王红旗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了提高公司资金利用率,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发展,并确保经营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万元(含150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大额存单等低风险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予总经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办理相应购买理财
产品事宜,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额度内购买理财产品的一切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及办理相关事宜。
委托理财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6)。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情况,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广东力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运营情况,董事会拟于2024年12月24日下午14:30在广东力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公告编号:2024-077)。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情况,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一)《广东力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六次会议决议》
(二)《广东力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广东力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