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天津凯华绝缘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天津
凯华绝缘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华材料”或“公司”)向不特定合格
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北京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
订)》《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一募集资金管理》等有关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凯华材料募投项目延期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
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2年11月25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天津凯华
绝缘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
可(2022)3000号)批复,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
请.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
4.元/股,发行股数1.800.00万股,共计募集资金7,2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10,617,836.11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1,382,163.89元,其
中增加股本为人民币18,000,000.00元,增加资本公积为人民币43,382,163.89元.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不含超额配售资金)已由广发证券于2022年12月15日汇
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上述募集资金(不含超额配售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信
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
(XYZH/2022JNAA6B0021号).
2023年1月20日,公司本次发行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完毕.公司在北京证
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即自2022年12月22日至2023年1月20
日),广发证券作为本次发行的获授权主承销商,未利用本次发行超额配售所获
得的资金以竞价交易方式从二级市场买入本次发行的股票.公司按照本次发行价
其他
格4.00元/股,在初始发行规模1,800.00万股的基础上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
新增发行股票数量270.00万股,由此增加募集资金10,800,000.00元,连同初始
发行规模1,800.00万股股票对应的募集资金总额72,000,000.00元,本次发行最
终募集资金总额为82,8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10,805,394.88元(不含增值
71,994,605.12税),募集资金净额为元.本次行使超额配售权获得的募集资金已
由广发证券于2023年1月30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上述超额配售募集
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
资报告》(XYZH/2023JNAA6B0002号).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
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一募集资金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天津凯华绝缘材料股份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
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中国工商银行天津东丽支行下属的先锋路支行设立募集
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广发证券于2022年12月15日签订了《募集资金三
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1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累计投入进度原计划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电子专用材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7,199.464,410.3161.26%2024年12月31日
三、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公司上市以来,积极推进募投项目的实施,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
定并结合实际需要,审慎规划募集资金的使用.本次募投项目原计划达到预定可
使用状态时间是基于公司发展战略、业务开展情况和行业发展趋势等因素而作出
的预估,已在前期经过了必要的可行性论证.但在实施过程中,受国内外宏观经
济环境、行业需求及项目实际建设情况等多方面因素影响,募投项目“电子专用
材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实际投资进度较原计划有所延后.
公司预计上述募投项目原计划完成期限将会延退,无法在原定计划时间内达
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本着对投资者负责及谨慎投资的原则,结合目前项目实际开
展情况,为保证募投项目的建设成果能满足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及股东长远利益的
要求,保障募集资金安全,公司将在充分考虑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募投项目
实施现状,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
况下,公司审慎决定将募投项目“电子专用材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规划建设期
延长至2025年12月31日.
四、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募投项
自进度的变化,未改变项目的建设内容、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总额,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
成实质性的影响,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将产格遵守《北
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列第
9号一募集资金管理》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强对项目建设进度的监督和对募集
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管理,实现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五、募投项目延期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12月1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4年12月1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公司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电子专用材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的规划建设期限延长至2025年12月31日.
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12月1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公司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
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募投项目进度的变化,未改变项目的建设内容、
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总额,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
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
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
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
序,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
续监管指号第9号一募集资金管理》《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不涉及
需要重新评估投资项目的可行性、预计收益等情形,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
据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募投项目进度的变化,未改变项目的建
设内容、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总额,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
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不会对公司的
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综上所述,广发证券对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津凯华绝缘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存代表人:年息
冯靖王雅慧
M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十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