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汇
ZHONGHUI
关于许昌智能继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和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
中汇会鉴[2024]9194号
二零二四年七月八日
中国杭州市钱江新城新业路8号UDC时代大厦A座5-8层、12层、23层www.zhcpa.cn
Floors5-8.12and23BlockAUDC1umesBuilingNo8XinyeRoadQianjiangNewCityHangzh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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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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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页次
一、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
的鉴证报告1-3
二、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
的专项说明4-6
中国杭州市钱江新城新业路8号UDC时代大厦A座5-8层、12层、23层www.zhcpa.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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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ONGHUI
关于许昌智能继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
鉴证报告
中汇会鉴[2024]9194号
许昌智能继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许昌智能继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许昌智能”)
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
说明》.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许昌智能为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和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二、管理层的责任
许昌智能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
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
号一一募集资金管理》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编制《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许昌智能管理层编制的上述说明
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号一---历史财务信息3101
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
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
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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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许昌智能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号一一上市公司2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北
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号一一募集资金管理》及相关格式指9
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许昌智能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
支付发行费用的实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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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仅为《关于许昌智能继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签字盖章页)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潘玉忠
注册号:10018404
None
中国·杭州中国注册会计师:0中国注册会计师
马东宇
三-号:110000152407
报告日期:2024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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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智能继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
的专项说明
北京证券交易所:
现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号2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
募集资金管理》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将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和支付发行费用的具体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2840号文核准,并经贵所同意,本公司由
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和网上向开通北交
所交易权限的合格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股(含37,375,000
超额配售选择权)(每股面值1元).截至2024年1月19日止,本公司已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32,500,000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人民币4.6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49,5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20,429,681.31元,实际募
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129,070,318.69
(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中汇会验[2024]0130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4年2月26日止,本公司在已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2,500,000股的基础上全额
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新增发行股票数量4,875,000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人民币
4.6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2,425,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
人民币1,687,060.78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0,737,939.22元.上述募集资金到
位情况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中汇会验[2024]0295号验
资报告.
截至2024年7月7日,累计使用到账募集资金37,451,535.16元,结余募集资金(含
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余额为元.募集资金实际到账与使用情119,435,323.92
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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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人民币元类别年末金额
募集资金总额171,925,000.00
券商直接扣减承销费用和保荐费用15,494,375.00
募集资金实际入账金额156,430,625.00
减:支付发行费用4,550,943.40
募集资金项目投入款32,899,370.16
财务费用-银行手续费1,221.60
加:收到的现金管理收益223,235.44
财务费用-存款利息收入232,998.64
截止2024年7月7日募集资金结余金额119,435,323.92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
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项目总投资额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额(调整前)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额(调整后)项目备案代码
新型电化学储能系统产业化建设项目11,900.0011,900.005,000.002207-411051-04-01-499714
园区综合能源低碳管控系统建设项目7,300.007,300.004,000.002207-411051-04-02-448416
智能光伏发电及运维系统建设项目7,700.007,700.002,880.832207-411051-04-02-984935
补充流动资金3,100.003,100.003,100.00不适用
合计30,000.0030,000.0014,980.83
注:2024年3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
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同意根据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实际募集资金情况,对本次募投项目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进行调整.
若募集资金小于项目资金需求,缺口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若实际募集资金超过上述
项目拟投入总额的,超过部分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用途方向.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本公司将根据上述项目的实际进度,通过运用自有资金、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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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借款等自筹方式解决,在募集资金到位后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24年7月7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
为元,具体情况如下:8,268,152.45项目总投资额(人民币万元)自筹资金实际投入金额(人民币元)拟置换金额(人民币元)
新型电化学储能系统产业化建设项目11,900.00128,086.49128,086.49
园区综合能源低碳管控系统建设项目7,300.005,338,629.705,338,629.70
智能光伏发电及运维系统建设项项目7,700.002,801,436.262,801,436.26
合计26,900.008,268,152.458,268,152.45
四、自筹资金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截至2024年7月7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22,116,742.09元(不
含增值税),其中已经支付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元,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为22,079,280.66
印花税合计人民币元.37,461.43
公司已经支付的发行的费用中预先以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为人民币
2,033,962.27元(不含增值税),公司拟置换金额为2,033,962.27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项H名称 以自筹资金已支付金额 拟置换金额
审计验资费用1,037,735.851,037,735.85
律师费用943,396.23943,396.23
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等费用52,830.1952,830.19
合计2,033,962.272,033,962.27
许昌智能继电器股份有限公司7
工
2024年7月8日
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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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7℃扫描二维码登录“国
家企业信用信息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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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330000087374063A记、备案、许可、监
管信息
(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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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ne
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资额贰仟贰佰万元整5
类开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9日
执事务合伙人余强仅供中汇会类[号报告书使用202199主要经营场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号华联时代大8
厦A幢室601
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行出具验资
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
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
S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场益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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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机关1
0
2024年04月日16
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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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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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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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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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证明特有人经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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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富务所部门依法审批,准子执行注册会计师法定业务的
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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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记载事项发生变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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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间财政部门申请换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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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3、《会计师享务所执业证书》不得伪造、涂改、出
租、出借、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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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席合伙人:4、会计师事务所终止或执业许可注销的,应当问财
余强
仅供中汇会鉴[20zy]9号报告司政部门交回《会计师基务所执业证书》.
主任会计师:
经营场所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号华联时代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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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厦A幢室601
:
发证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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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
执业证书编号:20227月26-
33000014
批准执业文号:浙财会[2013]5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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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其和江财政部出
批准执业日期:2013年12月4日
-
-
-
cERTFeDCERTIFiEDA
ICP0
245250P9A0020027607
on
、
2北会计号继活职资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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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FI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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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BICPA账益计部价
注释号1
18CPA0112062013
828130287434683
证书编号:110001840004
No.ofCertificale□F℃
关款注资会计票合
批准注册协会:AuthorizedInstituteofCPAs北京市注期会计师协会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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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证日期:DateofIssuance2002年y09月/m05日ld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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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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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资格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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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No.ofCcrtjficat.e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净京注得备计·
批准注计协会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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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OO九七年月日
发证目期:年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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