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1370证券简称:新安洁公告编号:2025-002
新安洁智能环境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解除限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股票解除限售数量总额为94850股,占公司总股本0.0310%,可交易时间为2025年1月16日。
二、本次股票解除限售的明细情况及原因
单位:股
是否为控股董事、监本次解除本次解除尚未解除
股东姓名股东、实际事、高级本次解限限售股数序号限售登记限售的股或名称控制人或其管理人员售原因占公司总股票数量票数量一致行动人任职情况股本比例
1 郭红梅 否 离任高管 B 94850 0.0310% 285663
合计—948500.0310%285663
注:解除限售原因:
A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每年解除限售
B 离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解除限售
C 自愿限售解除限售
D 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
E 公开发行前特定主体股票解除限售上市
F 参与战略配售取得股票解除限售上市
G 其他(说明具体原因)
三、本次股票解除限售后的股本情况
股份性质数量(股)百分比
无限售条件的股份26755906987.3577%
有限售条件的1、高管股份68384272.2327%
股份2、个人或基金00%3、其他法人3188250410.4096%
4、限制性股票00%
5、其他00%
有限售条件股份合计3872093112.6423%
总股本306280000100%
注:如公司近期办理过新增股份登记的,公司总股本以新增股份登记后的总股本为准。
四、其它情况
(一)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不存在尚未履约的承诺
(二)不存在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形
(三)不存在上市公司对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的违规担保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行为的情况
(四)在本次解除限售的股票中,不存在上市公司、上市公司股东约定、承诺的限售股份
(五)其他说明事项公司原高管郭红梅女士因个人原因于2024年1月23日辞去其担任的高管职务,辞职当日生效,公司对其离职时所持股份办理了全部限售。2024年8月,郭红梅女士离任职务满半年后,公司向北京证券交易所申请对郭红梅女士持有公司非流通股126837股股份解除限售,于2024年8月15日披露了《股票解除限售公告》,公告编号:2024-051。
根据公司申领的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证券持有人名册》和《限售股份数据表》,郭红梅女士持有公司股份总数为380883股,非流通股为380513股,流通股为370股。
在本届董事会任期结束之前,按照《公司法》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按郭红梅女士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为其解除限售股份94850股。
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东如属于《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8号——股份减持和持股管理》等规定的减
持预披露主体,若后续减持股份,将在减持前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五、备查文件
(一)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证券持有人名册》《限售股份数据表》
(二)公司《股票解除转让限制的申请》
(三)公司《股票解除限售申请表》新安洁智能环境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