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1370证券简称:新安洁公告编号:2024-067
新安洁智能环境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0月29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年10月25日以通讯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监事会主席蔡习标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等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出席和授权出席监事3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1.议案内容: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北京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和公司章程、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上市公司季度报告内容与格式模
板的规定,未发现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所包含的信息存在不符合实际的情况,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真实地反映出公司第三季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3)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此外,全体监事会成员还列席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依法履行了监事的职责。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无。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新安洁智能环境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