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1370证券简称:新安洁公告编号:2024-066
新安洁智能环境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0月29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结合通讯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年10月25日以通讯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魏延田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等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9人。
董事王光强、魏文筠、程世红因其他事务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董事王啸因公出差,授权委托董事赵晓光代为表决意见和签署相关文件。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1.议案内容:
公司已编制完成《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s://www.bse.cn)披露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68。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4年10月2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同意为3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新安洁智能环境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