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1278证券简称:泰德股份公告编号:2024-005
青岛泰德轴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4月26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五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年4月15日以邮件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监事会主席唐建平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出席和授权出席监事3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023年度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以及北京证券
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认真履行监事会的各项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利益以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编制了监事会工作报告。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结合2023年经营业务开展及完成情况,制定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结合2024年经营发展规划和战略部署,制定了《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和《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相关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要求,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进行了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
未发现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所包含的信息存在不符合实际的情况,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3、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的
《2023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11)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12)。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经综合考虑公司未来发展及股东长远利益,拟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
1.00元(含税)。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的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2号——季度报告》及《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要求,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未发现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所包含的信息存在不符合实际的情况,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期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3)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的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13)。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等,编制《青岛泰德轴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的
《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告编号:2024-015)。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
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内部规章制度,编制《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的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16)。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专项意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根据2023年度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
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对2023年度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出具专项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的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关于2024年度公司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经营发展等实际经营情况,参考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公司制定了监事薪酬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的《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
2.回避表决情况
因本议案涉及监事薪酬,所有监事均需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
因非关联监事人数不足半数,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青岛泰德轴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青岛泰德轴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