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1278证券简称:泰德股份公告编号:2024-026
青岛泰德轴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21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五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春山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议案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以及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49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931210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87%。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33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163630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34%。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以及北京证
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的相关规定,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决议,切实维护公司利益,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公司运作,不断推进公司各项业务发展,编制了董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9312104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023年度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以及北京证
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认真履行监事会的各项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利益以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编制了监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9312104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公司独立董事分别编制了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
的《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常欣)》(公告编号:2024-006)《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学生)》(公告编号:2024-007)《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赵春旭)》(公告编号:2024-008)《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周宇已离任)》(公告编号:2024-009)。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9312104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董事会依据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表》,对公司现任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了《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的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10)。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9312104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结合2023年经营业务开展及完成情况,制定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9312104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结合2024年经营发展规划和战略部署,制定了《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9312104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按照北交所的相关规定,编制了2023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的
《2023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11)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12)。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9312104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1.议案内容:
经综合考虑公司未来发展及股东长远利益,拟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的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9312104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专项意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根据2023年度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
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对2023年度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出具专项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的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9312104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内部规章制度,编制《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的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16)。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9312104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1、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1)在公司担任职务的内部董事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构成。基
本薪酬依据公司职务,按月发放;绩效薪酬由公司董事会考核后确定。
(2)公司独立董事职务津贴为6100元/月(税前)。
(3)外部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董事津贴。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构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奖金两部分组成。基本薪酬结合行业薪酬水平、岗位职责和履职情况确定;绩效奖金与公司年度经营业绩相挂钩,经公司董事会考核后确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的《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0104944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股东张春山、宋登昌、张新生、牛昕光、郭延伟、张锡奎、刘天鹏、荆
震、周兴山在公司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股东李旭阳、杜世强与张
春山、张新生、牛昕光、郭延伟、张锡奎、刘天鹏系一致行动人;股东于秋
丽系宋登昌配偶。前述股东为本议案关联方,关联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数
43016096股,已回避表决。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公司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经营发展等实际经营情况,参考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公司制定了监事薪酬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的《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9268714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股东唐建平、李化杰在公司担任监事,为本议案关联方,关联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数433900股,已回避表决。
(十三)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议案议案同意反对弃权序号名称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八关于8949394100%00%00%
2023年
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
案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郭备、崔雪鑫
(三)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青岛泰德轴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青岛泰德轴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青岛泰德轴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