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1195证券简称:三祥科技公告编号:2024-034
青岛三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23日
2.会议召开地点:青岛市黄岛区王台镇环台北路995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魏增祥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为年度股东大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会议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方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9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5090317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9261%。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1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5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1%。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6人,出席6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董事会就公司2023年度总体经营情况、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及董事会执行
股东大会决议情况进行了总结,提出了2024年度经营计划和工作思路,并编制了《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0898175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02%;
反对股数5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8%;弃权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此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监事会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编制了《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总结公司监事会2023年度的工作情况。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0898175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02%;
反对股数5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8%;弃权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此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独立董事周永亮、李劲松、李鸿、夏宁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周永亮已离任)》《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劲松已离任)》《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鸿)》《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夏宁)》。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0898175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02%;
反对股数5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8%;弃权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此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2023年的经营情况,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3年年度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
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0898175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02%;
反对股数5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8%;弃权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此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2023年度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公司编制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0898175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02%;
反对股数5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8%;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此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2023年度实际经营情况和2024年度经营计划,公司编制了《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0898175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02%;
反对股数5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8%;弃权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此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经营发展需要,兼顾公司长远利益和可持续发展,公司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
露的《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0898175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02%;
反对股数5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8%;弃权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此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拟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0898175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02%;
反对股数5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8%;弃权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此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拟申请金融机构借款综合授信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资金预算及目前在各银行、金融机构授信情况,公司计划2024年度向各银行、金融机构等各类金融机构(含境外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
露的《关于公司2024年度申请金融机构借款综合授信的公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0898175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02%;
反对股数5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8%;弃权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此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2023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情况,结合地区、行业薪酬水平,确认2024年度薪酬。
在公司经营管理岗位任职的董事,按照在公司任职的职务与岗位责任确定薪酬标准及年终奖励。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但享受董事津贴,独立董事实行津贴制度,在公司任职的董事年终奖励根据公司年度经营绩效、岗位绩效考核等综合确定。
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基本年薪制,基本年薪由董事会根据高级管理人员所任职位的价值、责任、能力、市场薪资行情等因素确定,由董事会表决通过后确定,基本年薪均按月发放。绩效工资以年度经营目标为考核基础,根据每年实现效益情况以及个人工作完成业绩情况核定,但上限不超过基本工资。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409175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464%;
反对股数5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36%;弃权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关联股东青岛新金泰达经济信息咨询有限公司、青岛恒业海盛经济信息
咨询企业(有限合伙)、青岛海纳兆业经济信息咨询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2023年度监事实际情况,结合地区、行业薪酬水平,确认2024年度薪酬。
在公司经营管理岗位任职的监事,按照在公司任职的职务与岗位责任确定薪酬标准。不在公司经营管理岗位任职的监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不享受津贴或福利待遇。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0898175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02%;
反对股数5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8%;弃权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此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反对弃权议案议案票序号名称票数比例票数比例比例数
(七)关于公司2023140917599.6464%50000.3536%00.0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十)关于公司董140917599.6464%50000.3536%00.00%
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金杜(青岛)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刘昭坤、丁双全
(三)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青岛三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市金杜(青岛)律师事务所关于青岛三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青岛三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