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青岛三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新增2024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或“保荐机构”)作为
青岛三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祥科技”或“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对公司新增
2024年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一)前次预计情况公司于2024年3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4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1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预计 2024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该议案已经2024年4月9日召开的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本次新增预计日常性交易情况
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本次需新增预计日常性关联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调整后预计金额与上
2024年1-
关联交新增预调整后预年实际主要交原预计金9月累计上年实际易类别计发生计发生金发生金易内容额已发生金发生金额金额额额差异额较大的
原因(如有)购买原
材料、从关联根据实1540.001502.91800.002340.001519.77燃料和方购买际经营
1动力、检具、原情况,预
接受劳材料、木计关联
务制品、水交易增
电、通加
讯、劳
务、维修等租赁关联方厂房向关联方销售
胶管、总根据实
销售产成、混炼际经营
品、商胶、水情况,预品、提电、餐306.00303.95200.00506.00309.62计关联
供劳务费、三包交易增服务等,加向关联方出租厂房委托关联方销
售产-------
品、商品接受关联方委托代为
销售其-------
产品、商品
其他-------
合计-1846.001806.861000.002846.001829.39-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青岛三祥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住所: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王台镇环台北路995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辉东
2注册资本:1219.59万元
主营业务:设计、制造、加工、改造、销售:纺织机械、家电机械、编织
机械、橡胶机械、木工机械、工程机械及配件,产品的售后服务,货物的进出口,生产汽车零部件。
关联关系:青岛新金泰达经济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直接持有青岛三祥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44489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5.38%,为青岛三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同时持有青岛三祥机械制造有限公司100.00%的股份。
(二)VIRAYONT GROUP CO.LTD
住所:27 Mittaphan Road Pomparb Bangkok 10100
企业类型:Manufacturer Distributer & Exporter
注册资本:20000000泰株
主营业务:Manufacturer Distributer & Exporter of Brake Hose Oil Hose &
Power Steering Hose
关联关系:Sakchai Wongchamcharoen 系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同时VIRAYONT GROUP CO.LTD 为 Sakchai Wongchamcharoen 控制的企业。
(三)IMPERIAL CABLE INDUSTRY CO.LTD
住所:69/22 Moo 9RaikingSamparnNakornprathom 73210 Thailand
企业类型:Manufacturer Exporter
注册资本:50000000泰株
主营业务:Automotive control cable assembly manufacturer and exporter
关联关系:Sakchai Wongchamcharoen 系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同时IMPERIAL CABLE INDUSTRY CO.LTD 为 Sakchai Wongchamcharoen 控制的企业。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3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的日常性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遵循有偿公
平、自愿的商业原则,交易价格系按市场方式确定,且不偏离第三方提供同类产品或服务的价格,保证关联交易价格的公允性,具备真实、合理的商业背景。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依照公允的可参考市场价格进行交易,成交价格将由交易双方根据交易发生时的市场价格协商确定,定价公允合理。
四、交易协议的签署情况及主要内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为新增2024年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在预计金额范围内,由公司经营管理层将根据业务开展的需要,按合同签署的流程及相关规定,签署相关协议。
五、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系公司正常业务发展需要,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具有合理性,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其他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
六、本次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情况
2024年10月2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新增2024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2024年10月2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新增2024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本议案涉及的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因非关联董事不足3人,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024年10月29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新增2024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监事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上述新增2024年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公
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
4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和关联监事予以回避表决,本次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上述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预计新增2024年关联交易为公司开展日常实际经营活动所需,上述日常性关联交易将依照公允的可参考市场价格进行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其他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
综上,保荐机构对于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新增2024年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接签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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