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1175证券简称:派诺科技公告编号:2024-118
珠海派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任免基本情况
(一)任免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
2024年10月29日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徐永凯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表决
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聘任徐永凯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职期限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自2024年10月29日起生效。上述聘任人员持有公司股份500000股,占公司股本的0.63%,
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任命原因
为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公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聘任徐永凯先生任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三)新任董监高人员履历
徐永凯先生,1973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北京理工大学、美国普渡大学博士。2006 年进入 Bose Corporation(BOSE 公司)工作,担任高级自动控制工程师,参与的 Bose Ride 产品项目获得 Truck Writers of North America(TWNA)颁发的
2010年顶级技术成就大奖,该产品在北美运输行业享有极高的声誉。曾任宜春市脉恩
多能科技有限公司研发总监,现任公司研发总监。二、任命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公司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任命未导致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和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次任命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
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父母和子女情形。
(一)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本次聘任副总经理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治理结构要求,有利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三、提名委员会或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意见经审阅该议案内容,我们认为,徐永凯先生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不存在《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和《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
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具备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结合其个人履历、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情况,徐永凯先生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和履职能力,能够胜任所聘岗位。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珠海派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珠海派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珠海派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珠海派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