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1152证券简称:昆工科技公告编号:2025-019
昆明理工恒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为嵩明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市西山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昆明市西山支行”)已向全资子公司嵩明理工恒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
发放了短期流动资金贷款人民币1000万元,期限1年,由公司实际控制人郭忠诚先生提供无偿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不向子公司收取任何担保费用。现中国银行昆明市西山支行要求追加公司提供保证担保,担保为无偿担保,不向子公司收取任何担保费用,具体内容以所签订的合同为准。
此笔担保金额为10000000.00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
470523434.12元的比例为2.13%。
(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决策与审议程序2025年2月1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为嵩明理工恒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为: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公司关联董事郭忠诚先生为本次贷款无偿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根据北交所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无需回避表决。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5年2月1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为嵩明理工恒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关联监事回避表决情况,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由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第7.1.11条及《公司章程》
第四十六条规定,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还应当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二)
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三)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四)按照担保金额连续12个月内累计计算原则,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
资产的30%的担保;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为44719.58万元(包含本次审议担保金额3000万元),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47052.34万元的50%;
被担保对象子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70%;
按照连续12个月内累计计算原则,担保金额为44719.58万元(包含本次审议担保金额3000万元),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14828.59万元的
30%。
综上,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适用
1.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嵩明理工恒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是否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否
被担保人是否提供反担保:否
住所:云南省昆明市嵩明县杨林经济技术开发区华狮路7号
注册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嵩明县杨林经济技术开发区华狮路7号
注册资本:3000万元
实缴资本:1255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汪飞主营业务: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合金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金属
制品研发;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
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成立日期:2021年11月24日
关联关系:嵩明理工恒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2.被担保人信用状况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子公司与中国银行昆明市西山支行尚未签署担保协议,实际担保金额不超过本次审议的担保额度,具体条款以相关方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一)担保原因
为补充子公司生产经营所需流动资金,公司为其提供贷款方面的无偿支持。
(二)担保事项的利益与风险
本次子公司向中国银行昆明市西山支行申请贷款,公司为其提供保证担保,有利于补充子公司生产经营所需流动资金,促进子公司业务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且目前子公司经营状况稳定,公司对子公司拥有绝对控制权,能够实施有效的经营管理风险和财务风险控制,本次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的情形。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子公司向中国银行昆明市西山支行申请贷款,保证其生产经营的流动资金需求,对子公司日常经营产生积极的影响,符合公司整体发展需要,且目前子公司经营状况稳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五、保荐机构意见经核查,西南证券认为:公司本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保证,符合公司整体发展要求。上述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综上,保荐机构对于本次提供担保事项无异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占公司最近一
项目数量/万元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余额41719.5888.67%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
--保余额
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余额--
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
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金额--
七、备查文件目录(一)《昆明理工恒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二)《昆明理工恒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三)《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昆明理工恒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核查意见》。昆明理工恒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