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0832证券简称:齐鲁华信公告编号:2024-036
山东齐鲁华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换届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换届基本情况
(一)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6月6日审议并通过:
提名明曰信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12576110股,
占公司股本的9.06%,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陈文勇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498717股,占
公司股本的0.36%,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明伟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110618股,占
公司股本的0.08%,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戴文博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787000股,占
公司股本的0.57%,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孙伟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605394股,占
公司股本的0.44%,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田南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525090股,占
公司股本的0.38%,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提名孙国茂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0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于培友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0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晚壮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0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6月6日审议并通过:
提名侯普亭先生为公司监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1470423股,
占公司股本的1.06%,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张勇先生为公司监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516920股,占
公司股本的0.37%,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三)首次任命董监高人员履历
晚壮先生,1976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学历。毕业于青岛大学经济法学专业,1999年7月至2002年6月任山东清泰律师事务所律师,2002年6月至2011年12月任山东柏瑞律师事务所律师,2011年12月至今任卓越金宇控股有限公司法务总监,2018年12月至今任青岛龙澳现代农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二、换届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一)任职资格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
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换届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职工代表监事人数少于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本次换届未导致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和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未导致董事会或者其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的比例不符合相关规则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未导致独立董事中欠缺会计专业人士。
本次换届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
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父母和子女情形。
(二)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属正常换届选举,保证了公司董事会工作正常开展,未对公司生产、经营上产生任何不良影响。
三、提名委员会的意见
本次选举的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同意提名明曰信先生、陈文勇先生、明伟先生、戴文博先生、孙伟先生、田南先生
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孙国茂先生、于培友先生、晚壮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上述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处以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
因此,我们同意将上述候选人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与会监事签字确认的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山东齐鲁华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