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0779证券简称:武汉蓝电公告编号:2025-017
武汉市蓝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规定和要求。现将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评估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所”〉成立于2011年7月,注册地址为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128号,首席合伙人为钟建国先生,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截至2024年12月31日,天健所合伙人数量为241人,注册会计师2356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904人。天健所2023年度业务总收入为人民币34.83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人民币30.99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8.40亿元。2024年度上市公司(含 A、B股)审计客户共计 707 家,收费总额人民币 7.20 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农、林、牧、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综合,住宿和餐饮业,卫生和社会工作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天健所为公司2024年外部审计机构。
二、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经评估,近一年天健所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能够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2024年年报工作安排天健所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天健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天健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天健所根据审计准则要求,就审计工作范围、审计方案和计划、年报审计要点及风险评估程序、总体审计结论等与公司管理层和
治理层进行了沟通。审计师与公司管理层以及独立董事的沟通情况如下:
(一)2024年11月22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
项目经理进行审前沟通,对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年报审计要点、人员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二)2025年3月12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
目经理进行初审后沟通,对2024年度审计基本情况、审定后基本数据、初步确定的关键审计事项、总体审计结论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认为天健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
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武汉市蓝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3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