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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蓝电: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刘惠好)

北京证券交易所 03-20 00:00 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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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830779证券简称:武汉蓝电公告编号:2025-009

武汉市蓝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刘惠好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本人刘惠好作为武汉市蓝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的规定,认真、勤勉、谨慎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对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完成了董事会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现就2024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并作为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加了公司召开的所有董事会、股东大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了5次董事会会议、3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是否存在连续三次现场或通讯委托出应出席董缺席董未亲自出席或者连出席股独立董表决出席董席董事事会会议事会会续两次未能出席也东大会事姓名事会会议次会会议次数议次数不委托其他董事出次数数次数席的情况刘惠好5500否3

2024年度,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主动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充分发挥自身

的专业作用,积极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了公司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维护了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在会议召开前,我详细审阅议案资料,向公司了解并获取做出决策所需的情况和资料。在会议召开过程中,我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充分发表意见。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均投同意票,不存在投弃权票、反对票的情况。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本人在公司担任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委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并作为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在2024年履职情况如下:

应出席次数实际出席次数战略委员会11提名委员会00审计委员会4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11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4年度,本人对涉及公司生产经营、利润分配、制度建设、关联交易等事

项进行了有效的审查和监督,着重了解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充分发挥自身专业经验及特长,依法独立、客观、充分地发表了意见。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2024年度,本人密切关注公司审计部工作,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

全及执行有效性进行监督;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工作的安排、年度审计重点工

作及进展情况进行了了解和沟通,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4年度,本人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对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

项均要求公司事先提供相关资料进行详细审核,与公司证券部和高管保持密切沟通,提前询问被审议议案相关的事项详情,在此基础上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客观性和科学性,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完善公司《信息披露披露管理办法》,要求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

(六)现场考察情况

2024年度,在公司的积极配合下,本人通过电话沟通、现场线上会议、参加

活动等多种方式,全面了解和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和重大事项,就公司所面临的经济环境、行业发展趋势、公司发展规划、内控建设等情况与公司充分交换意见。

本人在认真阅读会议资料,了解实际情况的基础上,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与义务。

(七)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2024年度,公司在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及相关会议前,精心准备会议资料,并及时准确传递,为本人工作提供了便利条件,积极有效地配合了独立董事的工作。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4年度任期内,公司未发生关联交易。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2024年度任期内,公司及相关方均未变更或豁免承诺。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2024年度任期内,公司未发生被收购的情况。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4年度任期内,本人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本人认为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准确,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没有发现重大违法违规情况。

(五)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2024年度任期内,公司于2024年3月19日、4月10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4年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认为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审议程序充分、恰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往年审计机构期间能够做到工作勤勉尽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2024年度任期内,公司未发生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的情况。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2024年度任期内,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任期内,公司未发生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事项2024年度任期内,公司严格执行《武汉市蓝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相关要求。本人认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制定合理,该等薪酬方案将有效保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认真履行职责、高效地行使职权,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及公司实际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2024年度任期内,公司未有股票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议案需审核。

(十)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2024年度任期内,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

联方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占用公司非经营性资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的情形。

(十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4年度任期内,公司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度落后于公开披露的计划进度,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0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披露的公告《武汉市蓝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该事项已于2024年3月19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2024年4月10日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存在闲置募集资金实际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余额短暂超出审议额度的情况,具体情况详见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

041)。上述事项发生后,公司已加强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管理,在

OA 系统中增加理财申请总余额控制,从流程上杜绝再次出现类似情形。(十二)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

2024年度任期内,公司于2024年4月10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并通过了《武汉市蓝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次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57186800股为基

数(应分配总股数等于股权登记日总股本57200000股减去回购的股份13200股,根据《公司法》等规定,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润),向参与分配的股东每10股派9元人民币现金。

公司于2024年9月10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并通过

了《武汉市蓝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次

2024年半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57186800股为基数(应分配总股数等于股权登记日总股本57200000股减去回购的股份

13200股,根据《公司法》等规定,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润),向

参与分配的股东每10股派5元人民币现金。

(十三)业绩预告及快报2024年度任期内,公司于2024年2月28日披露了《武汉市蓝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业绩快报公告》。

(十四)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2024年度任期内,本人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督促公司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及相

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信息披露工作及时、公平,切实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十五)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2024年度任期内,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规范性文件,建立

了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严格按照相关制度体系执行。本人持续关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确保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充分、有效,并且符合公司实际情况。2024年度任期内,公司内部控制良好,未发现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及执行方面存在重大缺陷。(十六)独立董事认为上市公司需予以改进的其他事项本人认为公司运作规范,制度健全,目前不存在需要改进的其他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报告期,本人积极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的沟通,促进公司的发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025年,本人将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

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勤勉尽职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职能作用,积极参与公司决策,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同时,充分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董事会科学决策提出更多合理化建议,更好地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以上是本人就2024年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履职情况汇报。

独立董事:刘惠好

2025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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