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0779证券简称:武汉蓝电公告编号:2025-008
武汉市蓝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本次会议为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武汉市蓝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
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4月10日上午11:00。
2、网络投票起止时间:2025年4月9日15:00—2025年4月10日15:00。
登记在册的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者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关注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提交投票意见。
投资者首次登陆中国结算网站进行投票的,需要首先进行身份认证。请投资者提前访问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中国结算官方
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进行注册,对相关证券账户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具体方式请参见中国结算网站(网址:www.chinaclear.cn)“投资者服务专区-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如何办理-投资者业务办理”相关说明,或拨打热线电话4008058058了解更多内容。
(六)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证券代码证券简称股权登记日普通股830779武汉蓝电2025年4月3日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本公司聘请的北京大成(武汉)律师事务所律师。
(七)会议地点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四路28号武汉光谷电子工业园三期7号厂房栋4层01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武汉市蓝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武汉市蓝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武汉市蓝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2025年3月20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2024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04)和《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05)。
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各位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汇报了2024年度工作开展情况,向董事会提交了《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24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审议《武汉市蓝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由公司董事长代表董事会汇报2024年度工作情况。
审议《武汉市蓝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2024年度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公司编制的《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武汉市蓝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2024年度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和2025年度经营计划,公司编制的《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审议《武汉市蓝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为提升公司投资价值,与投资者共享发展成果,增强投资者获得感,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0号—权益分派》、《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根据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公司目前总股本为57200000股,根据扣除回购专户13200股后的57186800股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以每10股转增4
股(其中以股票发行溢价所形成的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4股,无需纳税;以其他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0股,需要纳税)。
审议《关于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计划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
公司相关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等规定,在综合考虑公司盈利情况、发展阶段、重大资金安排、未来成长需要和对股东的合理回报,经审慎研究,公司计划进行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中期利润分配的条件为公司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分配比例上限为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100%,分红金额上限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在满足上述中期分红的条件、比例上限、金额上限等情况下,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
审议《关于确认2025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参考国内同行业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运行情况与地区薪资水平确定,公司制定了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
审议《2024年度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关于年报工作指引的要求,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我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并出具了专项审核报告。
审议《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5年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其2025年度审计费用。
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利润分配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保证相关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工作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有关利润分配相关事宜。
审议《关于提名吴伟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现提名吴伟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经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就任,任期三年。
审议《关于提名叶文杰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现提名叶文杰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经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就任,任期三年。
审议《关于提名王雅莉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现提名王雅莉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经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就任,任期三年。
审议《关于提名刘惠好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发展战略考虑,现提名刘惠好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审议《关于提名郑新雄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发展战略考虑,现提名郑新雄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审议《武汉市蓝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4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由公司监事会主席代表监事会汇报
2024年度工作情况。
审议《关于确认2025年度公司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参考国内同行业上市公司监事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运行情况与地区薪资水平确定,公司制定了2025年度监事的薪酬方案。
审议《关于提名向永建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现提名向永建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经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就任,任期三年。
审议《关于提名李川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现提名李川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经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就任,任期三年。
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议案内容:根据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相应修改。
上述议案存在特别决议议案,议案序号为(二十一);
上述议案存在累积投票议案,议案序号为(十二)、(十三)、(十四)、(十五)、(十六)、(十九)、(二十);
上述议案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议案序号为(六)、(七)、(十二)、
(十三)、(十四)、(十五)、(十六)、(十九)、(二十);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
2、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有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
3、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出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
份证明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
4、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身份证、加盖法人印章
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书面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
5、股东可以信函、上门方式、邮件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5年4月9日9:00-15:00
(三)登记地点: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四路28号武汉光谷电子工业园三期7号厂房栋4层01号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联系人:王雅莉联系电话:027-87001902邮箱:
wangyali@whland.com 地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四路 28 号武汉光谷电子工业园三期7号厂房栋4层01号
(二)会议费用:会议费用自理。
(三)临时提案的增加: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
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向股东披露临时提案的内容。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一)、《武汉市蓝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武汉市蓝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武汉市蓝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