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0779证券简称:武汉蓝电公告编号:2024-046
武汉市蓝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9月10日
2.会议召开地点: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四路28号武汉光谷电子工
业园三期7号厂房栋4层01号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吴伟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公司已于2024年8月23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公告编号:2024-045),会议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武汉市蓝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3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4288679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98%。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0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5人,出席5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公司财务负责人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审议通过《武汉市蓝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提升公司投资价值,与投资者共享发展成果,增强投资者获得感,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0号—权益分派》、《公司章程》规定的
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拟定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根据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截至2024年6月30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144618679.54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41204017.35元。公司拟以权益分派时股权登记日在册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5.00元(含税)。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2886799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回避表决情形。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1.议案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
的《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4)。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2886799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回避表决情形。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利润分配相关事宜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了保证相关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工作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有关本次利润分配相关事宜。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2886799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回避表决情形。
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议案议案同意反对弃权序号名称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一武汉市00%00%00%蓝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大成(武汉)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李悦、魏俊
(三)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议事规则》的有
关规定;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一式叁份,经本所律师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武汉市蓝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二)《北京大成(武汉)律师事务所关于武汉市蓝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武汉市蓝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