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合肥高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合肥
高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高科”、“发行人”或“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
《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
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等有关规定,对合肥高科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2年12月,合肥高科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2266.67万股,
发行方式为定价发行,发行价格为6.5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47333550.0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126452620.75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22年12月15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5-7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相关要求,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制度,并已与国元证券、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存储的具体情况
截至2024年11月30日,公司上述发行股份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1单位:元
募集资金计划累计投入募投入进度(%)
序号项目实施主体投资总额(调集资金金额(3)=(2)/
整后)(1)(2)(1)家电结构件及安徽嘉荣
1精密制造生产科技有限86452620.7529643747.2234.29%
基地建设项目公司安徽嘉荣研发中心建设
2科技有限20000000.002050702.0010.25%
项目公司合肥高科
3补充流动资金科技股份20000000.0020000000.00100.00%
有限公司
合计126452620.7551694449.2240.88%
截至2024年11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账户名称银行名称账号金额(元)合肥高科科技股招商银行合肥分行
55190398591020366446.04
份有限公司创新大道支行合肥高科科技股交通银行合肥花园
3413210000130019162481899.12
份有限公司街支行合肥高科科技股兴业银行屯溪路支
49903010010038539018707393.43
份有限公司行合肥高科科技股
浙商银行合肥分行361000001012010040124329085666.33份有限公司合肥高科科技股
浙商银行合肥分行361000001012010057426615009041.67份有限公司安徽嘉荣科技有兴业银行屯溪路支
49903010010042628010.14
限公司行安徽嘉荣科技有
浙商银行合肥分行361000001012010045060215.78限公司
合计—62870472.51
注:1、上述存款金额含利息收入及结构性存款等理财产品收益;
2、截至2024年11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余额为1500万元。
(二)募集资金暂时闲置的原因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闲置的情况。
2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一)投向情况
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
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形。
(二)公司流动资金不足的原因公司生产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增加。
(三)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性投资情况
公司于本次董事会召开前12个月不存在财务性投资,本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不存在财务性投资的计划。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业务增长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进行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四、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该议案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并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保荐机构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合肥高科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并
3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本次使用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正常进行,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合肥高科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4(本页无正文,为《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合肥高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王健翔张昊然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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