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430685证券简称:新芝生物公告编号:2024-083
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0月12日
2.会议召开地点:新芝生物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召开及通讯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年10月8日以通讯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周芳女士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9人。
董事肖长锦、朱佳军、寿淼钧、毛磊、罗春华、梅乐和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1.议案内容:
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收购控股子公司上海欣智汇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欣智汇”)少数股东周郑甬先生持有的40%的股权、余纪宝先生持有的
5%的股权,并拟与周郑甬先生、余纪宝先生分别签署《股权转让合同》。本次
股权收购完成后,公司持有欣智汇100%的股权,本次股权收购不影响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5)。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关联董事周芳、肖长锦、朱佳军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制订<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4-086)。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三)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拟续聘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4-087)。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徐华泽先生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1.议案内容:
由于公司原财务负责人严一枞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财务负责人职务,为保证公司持续稳定经营,确保公司财务管理工作的有序开展,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及相关行政法规,公司董事会聘任徐华泽先生为财务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上述人员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也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
披露的《高级管理人员任命公告》(公告编号:2024-088)。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
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调整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额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做好日常资金调配、保证正常经营所需资金不受影响的基础上,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理财的额度由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实际购买理财产品金额将根据公司资金情况增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关于调整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
089)。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董事会提请于2024年11月4日下午13:30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需要提交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
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公告编号:2024-090)。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的《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