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430685证券简称:新芝生物公告编号:2024-100
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完成股份非交易过户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芝生物”、“公司”)于2024年 10月 31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拟办理公司股份非交易过户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97)。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朱佳军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之女肖艺
女士因解除婚姻关系,朱佳军先生将其持有的公司1974488股股份以非交易过户的方式,分割至肖艺女士名下,约占公司总股本的2.1575%。
近日,公司收到朱佳军先生的通知,朱佳军先生所持有的1974488股股份(其中1480866股系限售流通股份、493622股系无限售流通股份)已通过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股份的非交易过户事宜,相关手续已办理完毕,朱佳军先生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一、非交易过户完成后股东持股情况本次非交易过户前本次非交易过户后股东名称股份性质股数(股)持股比例股数(股)持股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46766005.1101%27021122.9526%朱佳军
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35074503.8326%20265842.2145%(过出方)
无限售条件股份11691501.2775%6755280.7382%
合计持有股份17570001.9199%37314884.0774%肖艺
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0014808661.6182%(过入方)
无限售条件股份17570001.9199%22506222.4593%二、本次非交易过户完成后的相关说明
1、本次非交易过户不涉及公司控制权变更,对公司的资产、财务、业务等
方面的独立性无负面影响,对公司日常的经营管理无负面影响。
2、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8号——股份减持和持股管理》规定,过出方朱佳军先生、过入方肖艺女士仍应当在股票过户后持续共同遵守关于大股东、董事减持股份的规定。
3、朱佳军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在一致行动协议有效期
(2025年10月10日)内将与实际控制人行动保持一致。本次非交易过户后,公司
实际控制人仍为周芳、肖长锦、肖艺,其一致行动人仍为朱佳军先生。本次非交易过户不会导致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导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导致一致行动人组合发生变动,也不会导致权益变动。
三、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