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430556证券简称:雅达股份公告编号:2024-037
广东雅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承诺事项履行完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承诺事项基本情况
广东雅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7月22日与
包建伟及深圳中鹏新电气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鹏新”)其他股东签署
了《股权转让协议》,包建伟及其他股东同意将其持有中鹏新合计55%股权转让予公司,完成上述股份转让后公司持有中鹏新55%的股权,中鹏新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之后,公司与包建伟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包建伟作出中鹏新2020-2023年度内累计实现2100.00万元净利润的业绩承诺,如未能实现该业绩承诺,则由包建伟承担业绩补偿责任。收购股权后,为支持中鹏新发展,公司分别于2020年和2021年向中鹏新提供借款共计2000.00万元。
为保护上市公司利益,时任董事王煌英、汤晓宇、叶德华、邓大智和陈伟明五人作出如下承诺:
1、业绩补偿:
若包建伟未能及时足额进行业绩补偿或拒绝补偿的,时任董事王煌英、汤晓宇、叶德华、邓大智和陈伟明五人同意在业绩承诺到期后六个月内(即2024年6月30日前)向公司补足包建伟业绩补偿剩余的差额部分(具体承担比例按当时作出收购中鹏新决议时各自持有公司的股权比例权重计算)。
2、归还借款:
若中鹏新在2023年12月31日前未能全部归还上述借款,时任董事王煌英承诺在2024年3月31日前将剩余差额部分归还公司。3、剥离亏损控股子公司中鹏新:
中鹏新业绩承诺到期6个月内(即2024年6月30日前),为进一步优化资产结构,降低管理成本,公司在履行相应内部程序后将持有的中鹏新55%股权转让给第三方,如届时无第三方受让的,公司实际控制人王煌英受让中鹏新
55%股权并承诺避免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
二、关于承诺事项履行完毕的说明
1、业绩补偿支付情况:根据中鹏新2020-2023年度审计报告,业绩补偿
金额总计2633.35万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已全额收到王煌英、汤晓宇、叶德华、邓大智和陈伟明五人支付的全部业绩补偿款项总计2633.35万元;
2、归还借款情况: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向中鹏新提供的2000.00
万元借款本息已全部收回;
3、剥离亏损控股子公司中鹏新情况:公司于2024年5月21日召开第五
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出售控股子公司股权的议案》,截至2024年6月30日,中鹏新已完成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不再持有中鹏新股权;
综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承诺人王煌英、汤晓宇、叶德华、邓大智和陈伟明所作出的关于中鹏新业绩承诺事项已经全部履行完毕。
三、其他说明无
四、备查文件
《王煌英、汤晓宇、叶德华、邓大智、陈伟明支付业绩补偿款的银行回单》
《深圳中鹏新电气技术有限公司归还公司借款的银行对账单》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通知书》广东雅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1日